冬季枯水期河道问题容易暴露,河岸裸露、垃圾堆积、不文明行为等更加显眼;加上节庆前后人员流动增加,河湖周边活动频繁,环保压力随之上升。如何日常管理之外提升公众参与度和守法自觉性,是许多县域河湖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溆浦县近期开展的"巡河护河+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正是对此问题的探索:通过看得见的行动改善河岸环境,用听得懂的普法强化社会共识,让河湖保护在基层形成更多自觉力量。 河湖治理为什么要将巡护与普法同步推进?一上,河湖环境质量受生活垃圾乱丢、岸线管理薄弱、保护意识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单靠集中清理难以根治。另一方面,涉水行为的规范需要法律支撑和群众的理解认同。将志愿巡河的"即时整治"与法治宣传的"源头预防"结合,既能短期内改善环境面貌,又能在中长期逐步减少不文明行为,实现从"被动整治"到"主动遵守"的转变。 从活动成效看,志愿者沿三都河车头段河岸开展巡护,清理散落垃圾和废弃物,观察水质与河道状况并记录,使河岸环境明显改善。更重要的是,志愿者在幸福河湖主题广场周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语言讲解河湖保护法律法规,回答群众关于节水、护水、治水的具体问题。这种面对面交流降低了法律知识的理解难度,有助于把"爱水、护水、节水"从口号转化为日常行为规范,形成更稳定的社会行动基础。 这类活动对县域河湖治理的意义远不止清洁河岸,更在于培育共治格局。首先提升了公众参与度,把生态保护从"部门的事"变成"身边的事",参与感增强了责任感。其次强化了法治约束与行为引导,让群众对"哪些行为不可为、哪些义务需履行"有更清晰的认识,减少治理摩擦。再次促进了问题发现与反馈,巡护中的观察记录有助于发现局部问题、掌握环境变化,为精准治理提供线索。最后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青年志愿者以行动示范,带动更多家庭和群体关注河湖,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在基层扎根。 下一步可从三上持续推进。其一,推动巡河护河志愿服务常态化,形成固定频次与河段的"认领机制",让"有人巡、有人管、有人反馈"成为常态。其二,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针对群众最关心的生活排污、岸线文明行为、节水用水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让规则更易理解、后果更易感知。其三,强化部门联动与社会协同,整合河长制工作力量、群团组织、学校与社会组织资源,形成从宣传教育、巡护整治到生态修复的完整链条,完善问题发现、交办处置、整改回访的机制。同时把"幸福河湖"建设与城乡环境治理、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兼顾,以治理成效带动周边生态价值与公共空间品质提升。 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公众环保意识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县域河湖保护正从单一治理向多元共治深化。溆浦县这次活动代表的"志愿行动+法治宣传"模式特点是可复制、可推广:既能在关键时段缓解河岸环保压力,又能通过普法促使社会成员形成长期遵守的内在动力。若能在机制上继续固化、在资源上持续投入、在评价上注重实效,河湖治理有望向"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稳步迈进,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夯实绿色基础。
溆浦县的实践表明,生态文明建设既要筑牢制度堤坝,也需疏通社会参与的渠道。当巡河护河的脚步与普法宣传的声音同频共振,当政府的有形之手与民间的无形之力形成合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图景正逐渐清晰。这种治理创新不仅为长江支流保护提供了样本,更启示我们:绿水青山的守护从来不是独角戏,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谱写的大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