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跟税务总局发了个重磅公告,专门讲怎么把一次性奖金跟综合所得合算。大家拿到年终奖,其实可以有两种路子走,一种是单独算,一种是“自愿”塞进综合所得里一块算。具体走哪条路,就看大家怎么权衡收益跟风险了。如果选择单独计税,那得先把这全年一次性奖金给平摊到12个月里头去,然后找个“虚拟月工资”,再对税率表查一下税率跟速算扣除数。算下来通常会比并进去更省钱,不过万一当年收入波动大,可能就把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利给错过了。要是选并入综合所得,那就直接把奖金加到工资、稿费、特许权使用费里头去统一算,这时候就能用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了。这种方式挺适合平时预缴税款比较高、年终奖又多的人。 另外这通知还说了件事,2024到2027年这期间,如果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者汇算补税没超过400元,那就可以不用去办汇算清缴了。不过大家要注意,只有补税金额没到400元的才适用这条规矩;要是扣缴义务人之前没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话,那还是得去办汇算的。 还有外籍个人那边有个“双选题”,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还有子女教育费这些津补贴的免税优惠跟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二选一。企业HR发津贴的时候一定要提醒员工早点确认好怎么选,不然要是重复享受了后面肯定会被追缴的。 最后讲个远洋船员的政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加起来满183天的话,他们的工资薪金收入能直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对长期漂在海上的海员来说,绝对是个实实在在的船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