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启动程序 拟撤销《苹果日报》涉案三家公司注册

围绕《苹果日报》有关三家公司的后续处置,香港特区政府正按既定法律框架推进相关行政程序。保安局局长2月11日表示,已分别向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启动拟建议剔除公司注册的程序,并作出建议前设置申述安排,以便相关公司就拟议措施陈述意见。 问题:为何在刑事判决后仍要推进公司注册层面的处置。 根据特区政府披露的信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已就案件作出裁决并判刑:法庭于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及三间被告公司相关控罪成立,并于2026年2月9日就案件判刑,三间公司分别被判处罚款。刑事司法程序解决的是对违法犯罪的追责与量刑,而《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层面的后续处置作出明确要求:公司、团体等组织因犯该法规定的罪行受到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暂停运作或者吊销其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由此,刑事裁判并不必然意味着组织可继续以原有方式在港运作;是否需要从公司登记、牌照许可等层面采取措施,属于法律另设的治理与风险防控环节。 原因:法律依据与案件事实构成推动程序的核心动因。 保安局发言人指出,案件涉及多项危害国家安全相关控罪,其中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特区政府引述法庭理由书称,相关人员通过媒体平台发布煽动文章,并请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有关串谋得到公司层面的配合,相关公司属知情并愿意参与。法庭在判刑理由书中亦指出,煽动刊物相关罪行属最严重级别,两项勾结境外势力相关罪行属罪行重大。上述司法认定与罪行性质,构成特区政府评估是否仍允许有关公司在港继续运作的重要事实基础。 影响:既指向国家安全风险防范,也关乎营商秩序与社会法治预期。 从国家安全角度看,组织若被司法裁定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罪行,其继续运作可能带来持续风险。通过公司登记册剔除等措施,可在法律框架内切断相关组织以法人身份继续开展活动的可能性,体现“定罪追责”与“风险阻断”的衔接。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依法采取后续处置有助于建立清晰预期:任何机构在港经营须遵守法律底线,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的红线不可触碰。此外,程序设置申述环节,也向社会传递特区政府在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时注重程序正义与权利保障,有利于维护法治权威与制度公信力。 从营商环境角度看,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香港长期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有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避免以企业或媒体外衣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对社会与经济秩序造成连锁冲击。 对策:在法定框架下推进“通知—申述—审议—决定”的闭环。 特区政府此次采取的路径,核心是以《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一条为原则性依据,并拟通过《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360C条的机制落实到公司登记层面。保安局局长已向相关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给予其在2月25日前提交书面陈述的机会。按照特区政府说明,局长在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时,将一并提交相关公司的申述(如有),供其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作出命令。 此安排体现两点取向:其一,处置措施以法律授权为前提,强调“有法可依”;其二,在作出可能影响公司存续的重要决定前,保障当事方陈述意见的机会,强调“程序可核”。 前景:国家安全治理与法治建设将继续向制度化、常态化深化。 随着相关法律实施与司法实践积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制度工具将更趋成熟,行政与司法的分工边界也会更清晰:法院通过审判对事实与罪责作出权威认定,行政机关则依据法律规定处理组织运作、牌照许可与公司登记等后续事项,形成从追责到治理的完整链条。可以预期,未来类似程序将更强调证据支撑、比例原则与程序规范,以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合法权益之间保持制度平衡。同时,社会各界亦需继续认识到,国家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石,任何机构在港发展都必须以守法为前提。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和完善,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区政府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采取措施,既是对法律的忠实执行,也是对"一国两制"制度的有力维护。此案例表明,在香港这个国际大都市,自由与秩序、权利与责任必须相互平衡。只有坚守国家安全的底线,才能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创造坚实基础,也才能确保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