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的基础还得打牢,“老有善护”才是咱们的目标

说起来,2012年那会儿,法律里头就第一次把成年意定监护这个事儿给提出来了,2021年《民法典》又把它的地位给正式确立下来。不过现在不少老人们还是不太懂这玩意儿,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家对这事还挺陌生。其实这套制度主要就是给老年人多一条路,让他们在自己还能做主的时候,去挑自己信得过的人或者机构来照顾自己。上海这次发布了试行意见,最大的好处就是给了老人更多的自主权。 你看上海现在的情况,到了2024年底,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已经有577.62万人了,占户籍总人口的37.6%,老龄化问题确实挺严重的。而且家里大多都是小家庭,甚至是空巢的,有些老人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或者子女之间闹矛盾。原来那种法定监护的老办法太死板了,根本应付不了现在这些复杂的家庭状况和个性化的养老需求。 为了保证这事儿能真正落地,上海在几个方面都动了脑筋。民政和司法部门一起想办法弄出了标准化的协议模板,把监护开始的条件、财产怎么管这些关键的东西都写得明明白白。对于怎么监督监护人干活儿,他们还专门学了北京那边的经验。比如请个亲戚或者律师来当监督人,让他们定期查一下财产状况或者看看监护人的工作做得怎么样。 这么搞下来好处可不少。对于养老机构来说,以前经常因为家属信息不全或者家里人吵架而觉得头疼,现在有了这制度就能把责任理得更清楚了。老百姓办事也更方便了,不需要跑老远的公证处,居(村)委会或者养老机构就在家门口就能帮忙见证。 不过专家也说了,光有这些还不够。还得把怎么判断一个人有没有能力监护的标准定得更细一点。一旦发现有人侵犯了老人的权益,得赶紧有人发现、报告、干预并帮老人把权利讨回来。 未来大家可以多宣传一下这个制度的好处。既然它是个试点和完善的过程,那就是我们国家建立老龄化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一步。要是能把它变成那种大家都认可、都愿意用的模式,以后别的地方也能照着办。 说到底,“老有所养”的基础还得打牢,“老有善护”才是咱们的目标。现在的社会治理不仅仅是保障大家的生存权了,更是要尊重大家的自主权。毕竟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这就需要政府、家庭和社会一块儿努力才能把这些法律条文变成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