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于人"是我国经济发展理念的重要创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这一要求。
这一论述反映了我国发展战略的深刻调整,标志着从过度依赖物质资本积累向重视人力资本发展的转变。
从经济增长动力看,"投资于人"是应对发展阶段转变的必然选择。
随着既有资本深化后边际效益逐步下降,劳动报酬率持续上升,传统的物质资本投资驱动模式面临瓶颈。
要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必须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形成"人力资本红利",进而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这是我国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重要举措。
从扩大内需战略看,"投资于人"是激活超大规模市场的关键途径。
通过增加职工收入、提升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让人民群众"有钱可花、有钱敢花",能够形成"投资—增收—消费—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这对于拉动经济增长、释放内需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际竞争态势看,"投资于人"是争夺全球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全球产业竞争已从资源禀赋竞争转向人才质量竞争。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只有通过对人力资本的持续投入,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创新能力,我国才能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主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工会组织是推进"投资于人"的重要参与主体。
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既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也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凝聚亿万职工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建功立业的桥梁纽带。
这一独特身份和地位决定了工会必须成为落实"投资于人"的重要主体。
广大职工是"投资于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工会工作的主要对象。
工会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织的严密组织体系,具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大职能,能够有效满足职工全生命周期需求,助力职工实现全面发展。
为落实好"投资于人",工会需要在多个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首先,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工资收入是职工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拉动内需增长的重要基础。
工会应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聚焦制造业、新就业形态、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协商内容从单一工资增长向薪酬结构优化、奖金福利保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延伸。
要推动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的分配导向,在初次分配中强化工会源头参与,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其次,要在促进职工素质提升中加强教育培训。
职工素质是人力资本的核心体现。
工会要依托职工教育阵地,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文化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助力职工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提升职工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要重点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的教育培训需求,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提升。
再次,要在优化就业环境中维护职工权益。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工会要加强劳动权益维护,推动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推动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职工在企业发展中有获得感。
最后,要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扩大保障覆盖面。
社会保障是职工福祉的重要保障。
工会要推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要关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推动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让职工群众能够安心工作、放心生活。
工会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和阵地优势,将"投资于人"的政策要求转化为惠及亿万职工的具体实践,转化为职工可感可知的发展成果。
要坚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把职工群众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投资于人”,关键在于让每一项政策都有清晰落点、每一次投入都能形成长效回报。
把职工的收入预期稳住、把技能提升通道打通、把权益保障网织密,才能把人的创造力充分激发出来,进而形成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
面向未来,越是外部环境复杂多变,越要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与激励创新统一起来,以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人力资本”积累,打开增长新空间、夯实共同富裕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