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判决玄学诈骗案 11万元全额返还彰显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问题——以“玄学服务”名义高收费,承诺难兑现、退款难维权。

案件显示,部分不法分子打着“拜师传承”“做法事提升能量”“线上秘法授课”等旗号,通过包装身份、制造稀缺与神秘感诱导转账。

一旦收款,往往以“流程未完”“缘分未到”“能量受阻”等说辞拖延搪塞,导致当事人既未获得实际服务,也面临追款困难。

原因——心理需求叠加信息不对称,形成“情绪消费”与“证据薄弱”的双重风险。

一方面,面对学业、事业、家庭等压力,一些人急于寻求确定性与快速解决方案,容易被“包成”“立竿见影”等话术击中。

另一方面,此类交易多通过社交软件沟通、私人转账完成,服务内容高度模糊,缺少明确的履约标准、对价清单与退费规则,给维权取证带来困难。

与此同时,部分收款路径采取“他人代收”“多账户分流”等方式,增加资金追踪与责任认定复杂度。

影响——既损害个体权益,也扰乱社会风气与市场秩序。

对个人而言,高额支出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并可能诱发持续投入的“沉没成本”心理,造成二次受骗;对社会层面而言,封建迷信包装成“服务合同”流入市场,会挤压正常服务业态的信用空间,甚至借助社交传播形成误导,影响科学精神与良好社会风尚。

司法裁判对相关行为作出否定评价,有助于释放明确预期:任何民事活动都应以合法、合规、合乎公序良俗为前提。

对策——以法律规则划清边界,以风险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法院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指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返还。

本案中,胡某以“拜师、术数学习”等为由收取费用,实质属于封建迷信活动,依法应返还11万余元。

对刘某是否担责,法院结合交易明细等证据,认定其仅为受托收款并在短期内转交款项,与李某之间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不承担返还责任。

该认定提示公众:转账时要核实收款主体与资金去向,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承诺与宣传内容等证据,遇到纠纷及时通过诉讼、调解等途径依法维权。

有关部门也可加强对网络平台、培训营销、线下“仪式活动”等场景的风险提示与线索治理,压缩此类灰色交易空间。

前景——典型裁判将强化行为约束,推动形成“迷信不交易、维权走正途”的社会共识。

随着民事裁判对公序良俗边界的持续明晰,借“玄学”“法事”实施高额收费的模式将面临更强法律风险与更低获利预期。

与此同时,公众对心理支持、情绪疏导、职业发展等现实需求依然存在。

更可持续的路径,是引导社会资源更多投向正规心理咨询、公共法律服务、职业指导与社区支持体系,让“遇到问题求助专业机构”逐步替代“花钱买玄学承诺”的冲动选择。

此案判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机关捍卫社会公序良俗的坚定立场。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更应秉持科学精神,用理性和法治的思维解决问题。

此案犹如一面镜子,既照出了少数人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映现出法治社会建设的任重道远。

唯有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封建迷信诈骗行为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