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消费纠纷多发高发,维权“痛点”更加集中 发布会信息显示,随着消费结构升级、线上线下加速融合,消费纠纷呈现类型更丰富、链条更长、取证更难等特点;预付式消费“卷款跑路”、格式条款侵权、“先低价后加价”等不诚信经营问题部分领域仍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二手车交易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纠纷关注度高,但规则适用更复杂;在数字经济场景下,直播带货、平台交易、算法推荐等新业态带来新的纠纷形态,也对司法响应效率和治理方式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供需两端变化叠加,规则意识与治理能力需同步提升 一上,消费市场规模扩大、交易更频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客观上增加了纠纷发生的可能。尤其是预付式消费资金沉淀多、履约周期长、经营者退出成本低,一旦经营主体管理失序或恶意失信,容易引发群体性争议。另一方面,部分经营者诚信意识不足,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借助格式条款规避责任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同时,消费者证据留存、合同审查、风险识别等仍有短板。再加上跨平台、跨主体交易让责任认定更复杂,纠纷处理对司法规则供给和协同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既关乎民生安全,也关系市场信心与消费潜力释放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石泉表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守护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应尽之责。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结涉消费者权益保护一审案件8267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6231件、服务合同纠纷2036件。案件数量反映出群众维权需求旺盛,也提示消费市场秩序仍需持续规范。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消费环境越透明、越可预期,群众敢消费、愿消费的信心越稳,进而形成“维权有效—诚信增进—交易成本下降—消费扩容提质”的良性循环。 对策:以案释法完善规则供给,打出“司法保护组合拳” 围绕消费维权关键环节,长春法院明确将从四个上持续发力: 一是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通过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线庭审等机制推动“快立、快审、快结”,让救济更便捷,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二是突出依法惩治,形成有力震慑。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重点聚焦食品药品、网络消费、预付式消费等领域,严格适用涉及的法律规定,推动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 三是强化前端治理,推动源头减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提升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证据意识,引导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推动纠纷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 四是深化多元解纷,凝聚共治合力。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等机构的常态化协作,完善消费纠纷协同化解机制,提高解决效率和执行效果,推动矛盾在更前端、成本更低的环节化解。 发布会同时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张兴冬介绍,围绕预付式消费风险、格式条款治理、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规则适用、二手车交易欺诈认定等突出问题,将通过个案裁判与规则总结、普法宣传,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等方式持续推进,提升裁判指引和治理效果。针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维权需求,法院还将探索群体性纠纷的集约化解路径,深入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司法供给与新业态的匹配度。 前景:以更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建设放心消费环境 相比以往,当前消费维权更需要在“速度、力度、精度”上同步提升:既要加快解纷节奏,让维权更高效;也要保持依法惩治力度,让违法失信付出代价;还要通过典型案例和规则释明提升裁判指引,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预期。长春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关注消费热点和民生关切,发挥“全流程解纷”效能,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与社会各上共同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基础,为激发消费潜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从个案审理到规则明确,从末端处置到源头治理,长春法院的实践表明,消费者权益保护离不开司法规则与社会共治的协同发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如何通过司法裁判引导诚信体系建设,如何在新业态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找到更稳妥的平衡,将成为检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这份带着“3·15”节点意义的答卷,也在为激发消费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