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救助逾12万困难群众 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新跃升

(问题)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虽依法维权却因遭受侵害、执行不能或突发变故陷入生活困境,尤其是刑事案件被害人、涉诉农村困难群众等群体,往往面临医疗、抚养、基本生活等多重压力。若救助不及时、程序不顺畅,既可能影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也可能诱发矛盾纠纷反复和社会风险外溢。司法救助作为国家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对诉讼制度的必要补充,承担着“雪中送炭”的托底功能。 (原因)最高法介绍,近年来司法救助需求上升,既与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纠纷类型更加复杂有关,也与部分案件存在“胜诉难兑现”、受害救济链条长等现实因素有关。,传统救助模式中线下流转环节多、信息分散、标准把握不一,容易造成办理周期偏长、救助节点靠后等问题。为回应上述难点,各地法院持续推进制度供给与机制创新,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方向迈进。 (影响)数据显示,2023—2025年,全国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28万件,决定救助9.04万件,救助人数12.86万余人,救助总额25.61亿余元,人均救助金额21597.06元。相关成效体现在三上:一是救助覆盖更广,更多困难当事人诉讼过程中得到及时帮扶,基本生活困难得到缓解;二是救助更可及,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上线后实现网上办理、线上管理,流程更透明、衔接更顺畅;三是救助更精准,通过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规程,救助审核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更聚焦急难愁盼领域。最高法介绍,目前全国所有高级法院、94%的中级法院及70%的基层法院已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高、中级法院相关工作基本由承担国家赔偿审判职能的机构负责,救助案件纳入“一张网”系统实现规范管理。 (对策)一项关键变化,是救助关口前移、更加注重“及时救助”。依据相应机构意见及司法救助办理程序规定,对生活困难特别急迫、能够提供初步证据的申请人,可由原案件承办部门提出先行救助建议并走快捷审批程序。实践表明,救助由“事后补救”向“审执阶段同步保障”转变更有利于纾困解难。2023—2025年,信访阶段决定救助案件数与审判执行阶段决定救助案件数之比由过去的“八二开”转为“ 一九开”,以审判执行阶段救助为主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有助于把矛盾化解在更前端、更源头位置。 围绕重点人群,各地更加大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相较其他类型案件,刑事被害人所受侵害更重、求偿更难、恢复周期更长,救助需求更强烈。最高法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聚焦实践中的堵点难点提出要求,推动立案、刑事审判等环节加强联动,完善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资金发放与救助回访等闭环机制,促进救助人数与资金投入稳步增长、质效同步提升。 同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更紧。为避免涉诉农村困难群众因诉致困、因困返贫,各地法院加大对农村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探索与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核实、多元化帮扶等方式形成合力。相关探索既提升救助精准度,也有利于把司法救助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增强政策协同效应。 (前景)下一步,司法救助有望在三上继续深化:其一,依托“一张网”等数字化平台进一步统一标准、强化全流程留痕管理,推动救助审核更规范、资金流向更清晰;其二,改进“先行救助”等机制,推动救助资源向急迫困难、重大伤害、执行不能等情形集中,提高救助时效;其三,强化跨部门协同,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行业帮扶、公益援助等衔接,形成“司法救助+综合帮扶”的支持网络,更好服务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我国司法救助体系正从被动救济转向主动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正在转化为具体实践。随着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将在保障民生权益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