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最新成果;据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介绍,自2025年3月专项监督部署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司法权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上收效良好。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长期困扰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一些地方执法部门跨越行政区划进行执法,或者以罚款、没收等手段获取财政收入,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针对性地纠正这类违法违规行为,表明了司法机关维护法治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坚定决心。 从监督成果看,检察机关工作成效显著。刑事监督上,共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这意味着大量被不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得到了及时纠正。财产权保护上,检察机关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资金26亿余元,涉及面广、金额巨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此外,检察机关还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这些举措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和困扰。 维护市场秩序上,检察机关坚持"两手抓"的策略。一方面严厉打击企业内部的职务犯罪,共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确保企业内部治理规范有序。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等犯罪1.6万余人,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个领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职能。其中既有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解除违规违法采取涉案财物强制措施、清理涉企刑事"挂案"的刑事监督案件,也有监督纠正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活动中违法查封、惩治虚假诉讼的民事监督案件,还有监督纠正涉企违法执行的行政监督案件。这些案例的发布,既是对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展示,也是对全社会的警示,表明任何违规执法行为都将面临严肃的法律后果。 检察机关的专项监督工作反映了国家对营商环境的重视。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规范的执法权力作为基础。通过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检察机关有力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检察机关此次专项监督既纠正了执法偏差——更捍卫了司法公正。未来——完善执法协同机制、提升基层规范化水平将成为法治建设重点。只有持续强化监督、健全制度,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