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发布城市绿化管理新规划 明确绿线范围 强化责任追究

聊城市政府近日召开政策吹风会,正式发布《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聊城市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标志着城市绿化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法治化转变。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品质。但城市建设过程中,随意砍伐树木、破坏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影响绿化成果的保护。对此,聊城市出台专门管理办法,构建较为完整的绿地保护制度框架。办法首先明确了绿地保护的边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依法划定城市绿线并向社会公布,明确绿地保护范围。绿线划定后不得擅自调整,为绿地保护提供制度依据。同时,办法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规定就近或异地补建同等等级、同等面积绿地;无法补建的,应依法足额缴纳补偿资金,确保城市绿地总量不减少。养护管理上,办法更厘清责任分工。公共绿地、行道树及绿化带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由权属单位负责;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人负责。通过明确“谁使用谁负责、谁养护谁尽责”,便于各方依规履责。养护责任人应按技术规范开展养护,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并加强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办法还列明禁止性行为并明确法律后果。严禁擅自砍伐树木、擅自重度修剪、攀树折枝等损坏树木行为;严禁挖坑取土、焚烧物品、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破坏绿地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总体来看,《办法》以制度方式强化城市绿化保护和管理,将涉及的要求纳入规范化轨道,为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提供支撑,也说明了城市治理向法治化、精细化推进方向。

城市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聊城以法规形式完善绿地保护和养护管理规则,回应了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也为各地城市绿化治理提供了参考。下一步,如何在城市建设需求与生态保护之间把握尺度,仍需在实践中持续完善机制、提高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