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这天夜里,鲁南这边出了件糟心事。在山东省兰陵县的206国道上,好几辆车子的玻璃无缘无故被打碎,车头也被扎出了窟窿,直接损失的钱就上千了。负责这案子的兰陵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动作很快,赶紧把现场和周边50多辆路过车子的行车记录仪都调了出来,连夜对着视频看了个遍。折腾了一天,他们终于把犯罪嫌疑人李某给抓住了。这事儿的起因其实挺狗血。据李某自己交代,前阵子他在开车的时候被对面的远光灯晃得眼睛都睁不开,结果不小心把路边一个行人给撞了。赔了一大笔医药费不说,这事儿让他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特别反感。 12月13日那天晚上,他又在路上遇上了好几辆开远光灯的车。不管他怎么闪灯提醒都没用,心里那股火一下就上来了。趁着车子开着的时候,他手一伸就掏出事先准备的弹弓,直接射出了8颗钢珠。除了掉了几颗没打着人,另外5颗全给砸在对面车子的主驾驶位玻璃上了。警方后来在他家里搜出了作案用的弹弓和剩下的钢珠。 办案的民警说了,李某这一折腾太危险了。他一边开车一边用弹弓打人,手都离了方向盘不说,还把被砸的司机吓得够呛。这要是出个连环追尾的事故可就不得了了。 其实这种因为灯光起纠纷的事儿在咱们这儿挺常见的。统计下来发现,差不多30%的夜里撞车事故都是灯光用不对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早就规定了嘛,会车的时候在离对方150米就得换成近光灯了。但现实中总有些人不在乎这些规矩,还是乱开远光灯。 这案子也给咱们提了个醒:现在汽车多了,开车人的规矩意识得跟上才行。特别是遇到点小摩擦的时候,千万别像李某那样动刀子动枪的。交警部门平时得多做宣传;驾校也得教教学员怎么管情绪;厂家也得把车子的智能灯光系统弄得好一点。 从基层治理的角度看,现在老百姓要是在路上受了委屈还没地方说理可不好办。建议交警部门搞个快速响应的机制,比如让大家用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来举报那些乱开远光灯的人。等到智能交通系统建好了以后,通过车联网技术就能自动监测灯光用得对不对了。 说到底这就是一起因为情绪失控干的蠢事。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能拿来赌气。司法机关这次对李某依法处理得挺坚决的,就是想告诉大家一个理儿:不管你是谁,想通过这种危险的方式发泄情绪、危害公共安全都是绝对不行的。 咱们都得记着:在现在这个汽车社会里,大家都是安全环境的受益者。要想让夜间开车变得更亮堂、更安全,不光得有法律管着;还得靠每一个人心里头那份对规则的敬畏和对生命的尊重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