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致行道树倒伏砸伤行人致残,法院认定非不可抗力判管理部门全责赔偿

2024年4月10日,攀枝花市遭遇瞬时大风天气,市区多处行道树倒伏。

市民周女士途经东区人行道时,被一棵十余米高的断裂树木砸中,导致腰椎、肋骨等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消防救援部门迅速到场施救,但伤害后果已难以逆转。

此案争议焦点在于责任认定。

气象记录显示,事发前当地已连续发布三次大风预警,阵风最高达9级。

涉事树木由某服务中心管理,其投保保险公司虽先行支付5万余元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赔偿未达成一致。

周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0余万元。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一审援引《民法典》第1257条,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指出管理部门未能证明已尽修剪、加固等维护义务,且大风预警具有可预见性,事故不属不可抗力。

判决全额支持32万元赔偿诉求。

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近日维持原判。

法律专家分析,此类判决对公共设施管理具有警示意义。

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但气象预警不等于责任豁免依据。

涉事树木根系浅、枝干老化等问题若及时处理或可避免悲剧。

多地类似案件中,管理部门常以“天灾”抗辩,但司法实践更强调事前防控的主动性。

前瞻视角下,此案或推动三方面改进:一是市政部门需建立树木健康档案,定期排查隐患;二是完善灾害应急赔偿机制,探索强制责任险普及;三是通过技术手段(如传感器监测)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典型意义,它提示我们,在强调自然灾害不可抗性的同时,不能忽视人为管理责任。

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维护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管理部门在平时就做好预防和隐患排查。

法律通过过错推定原则和对不可抗力的严格认定,有效地激励管理部门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保护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

随着相关判例的积累,这一领域的法律规范也会更加完善,推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向更加规范和专业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