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引发关注。消费者古先生松江某餐馆就餐时,发现店家提供了已被明令禁止销售的生腌醉虾。市场监管部门到场核查后确认属实,法院依法判令涉事餐馆赔偿消费者1000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食品安全监管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海在2016年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中已将生腌水产品纳入禁止生产经营目录,明确炝虾、醉蟹等未经热加工的水产品不得制售,但仍有少数餐饮单位心存侥幸。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2023年全市共查处违规制售生腌食品案件47起,比2022年上升12%。 究其原因,一上是部分经营者对食品安全风险重视不够。生腌食品腌制过程中虽使用酒、盐等调料,但难以彻底杀灭副溶血性弧菌等致病微生物。医学研究显示,在未彻底加热水产品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中,约65%与生腌制品有关。另一上,个别商家为迎合“传统风味”或追求收益,选择规避监管要求。 此案判决具有多重警示意义。从法律层面看,《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对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惩罚性赔偿作出明确规定;从行业层面看,该判例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司法参照,有助于提升禁令执行力度。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生腌食品违规销售行为。 为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专家建议多措并举: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将食品安全标准纳入餐饮服务单位考核;二是完善追溯管理,督促水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鼓励消费者通过“随手拍”等方式参与监督。中国烹饪协会也表示,将修订行业规范,引导企业开发符合安全标准的替代产品,推动转型升级。
一盘“醉虾”看似小事,却提醒食品安全治理有硬底线:禁令不是可选项,更不能被“传统”“口感”“招牌”所冲淡;对经营者来说,依法合规是最基本的经营前提;对消费者来说,理性选择与依法维权同样重要。让每一道端上餐桌的菜品经得起检验,离不开规则意识、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的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