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为深化医改的关键举措,其协议期满后的平稳接续直接关系民生用药保障。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参与前8批国家集采的医疗机构在3月11日前完成新一轮采购量确认,预计3月底实现中选药品落地供应。
此次续约覆盖抗感染、心血管疾病等临床需求较大的26类药品,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依诺肝素钠注射液等高频使用品种均纳入其中。
此次续约呈现三大突破性特征:其一,首次建立全国统一接续规则,由江苏、河南、广东三省医保局协同制定标准,打破既往各省自行组织的碎片化模式,有助于形成更高效的全国药品供应体系;其二,中选企业稳定性显著提升,近98%的原供应企业通过续约,避免因企业更迭导致的断供风险;其三,质量监管门槛进一步抬高,明确要求投标企业两年内无生产违规记录,从源头强化药品安全管控。
业内专家分析,统一接续机制的建立源于前期集采实践的经验总结。
过去五年,国家集采已累计降低药品费用超4000亿元,但部分地区曾出现协议到期后价格反弹、供应波动等问题。
此次改革通过"量价挂钩"原则延续集采核心优势,同时引入多省份联合议价模式,可有效抑制市场无序竞争。
数据显示,续约药品价格较首轮集采平均再降3.2%,部分品种如降糖药格列美脲片降幅达12%。
对于医疗终端而言,续约机制的实施将稳定医疗机构采购预期。
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主任指出,统一续约减少了医疗机构重复谈判成本,且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有利于临床用药方案持续优化。
患者群体则直接受益于价格联动效应,以常用降压药氨氯地平为例,续约后年用药费用可维持在90元以下,仅为集采前价格的1/10。
展望未来,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总结此次跨省联合续约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统一接续品种范围,并探索建立动态调价机制。
随着第七批集采中选结果即将执行,我国带量采购制度已进入"常态化+精细化"发展阶段,预计到2025年,集采药品品种将突破1000种,覆盖80%以上临床常用药。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推进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举措。
北京市此次接续采购工作的启动,不仅确保了现有集采成果的延续,更体现了在市场化机制和政府调控之间找到平衡点的努力。
随着接续采购的逐步推进,国家组织集采制度将更加成熟完善,为建立更加公平、高效、可持续的药品供应体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