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天,65岁的王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去镇上买水泥,结果撞上了张某的小客车。这场车祸把他送进了医院,颈椎骨折、脑震荡、颧弓骨折,诊断书把他给撂倒了。交警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出院后,王某把张某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3.6万元,其中误工费成了争议的焦点。保险公司说,过了60岁就不能算误工费了。王某就给他们看了村委会开的证明,说他是农村建筑大工,一天能赚400元。他说自己从来没领过退休金,摔了一跤等于少干一个月活,凭什么不算损失? 法官没有采纳保险公司的说法。因为他们拿不出证据证明王某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没有年龄限制。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2万元。保险公司上诉又被中院驳回。 超龄务工者值得被算作工资的原因有三点:第一是现实中60岁仍是黄金期,很多农村老人靠打工贴补家用甚至成为家庭支柱;第二是支持误工费是对弱势群体的倾斜,简单以年龄否定误工费不公平;第三是老有所为也是社会进步的指标。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没有设定年龄上限,关键看是否具备劳动能力;索赔需要证据证明自己的收入状况;社会应该更包容60岁还在奋斗的人。只要还在干活挣钱,误工费就是合法合理的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