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法系统16项改革事项获通报表扬 法治保障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围绕经营主体关切、以法治稳预期、以改革降成本,是近年来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共同课题。

湖北连续第五年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围绕市场、法治、创新、政务等环境协同推进。

此次通报中,湖北政法系统指导的16项改革事项上榜,释放出以制度性、规范性举措提升治理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明确信号。

问题: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诉求更加聚焦 从企业端看,营商环境的“痛点”往往集中在涉企纠纷解决效率、涉案财产处置透明度、执法司法尺度统一、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破产重整出清便利度等方面。

部分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陷入债务链条或纠纷诉讼,若救济渠道不畅、程序成本过高,容易出现“拖不起、等不起”的现实困境。

与此同时,创新型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可预期规则的需求更为迫切,法治供给的精准性、及时性直接影响投资与创新决策。

原因:经济转型与竞争加剧倒逼法治供给升级 当前,地方间产业竞争从“政策优惠”逐步转向“制度环境”竞争,能否提供稳定、透明、可执行的规则体系,成为影响要素集聚的重要变量。

湖北推进法治环境改革,既源于市场主体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现实需要,也与新兴产业发展、产业链协同及跨区域要素流动加快密切相关。

涉企纠纷的类型更加多元,既涉及传统合同、执行难题,也涉及知识产权、环境合规、劳动权益等新领域,这对政法机关在机制设计、协同治理、数字化支撑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以机制创新提升办案质效与治理效能 从通报改革事项看,改革突出“前端预防—中端处置—后端兑现”的闭环思维,注重把个案办理延伸到制度治理。

一是以更可核查的机制规范涉企案件办理。

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每案必检”机制、构建常态化涉企案件执法检查机制,有助于推动办案质量与监督约束同步强化,减少程序瑕疵和不当干预空间,提升经营主体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二是以更透明的执行体系增强司法公信。

推行阳光执行、深化执行联动,直指企业反映较多的执行信息不对称、财产处置不透明、跨部门协同不足等问题,通过公开透明与联动协作,提高涉案财产处置效率,稳定市场预期。

三是以更高效的纠纷化解降低时间成本。

依托综治中心建立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有助于推动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源头化解,减少企业“多头跑、反复跑”,把纠纷处置成本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四是以更精准的制度安排服务中小微企业纾困。

构建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与出清机制,强调通过法治手段实现“能救则救、该退则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产业更新与市场出清提供制度支撑。

五是以更强协同提升创新保护水平。

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以及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监督,有助于形成“司法保护+检察监督+行政协同”的综合治理格局,增强创新驱动型企业的安全感和投入意愿。

六是以更系统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执行专项监督等改革,着力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与执行规范上发力,减少“程序空转”,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对策:在“四个环境”协同中夯实法治保障底座 通报提出,2026年作为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一年。

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在政府服务环境、产业生态环境、社会生活环境、法治保障环境四个维度同向发力,其中法治保障环境要更突出系统性、可复制、可推广。

具体看,应持续完善涉企案件规范化办理和监督机制,推动办案标准、裁判尺度、执行规则更统一;健全多元解纷体系,加强综治中心与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衔接,提升一站式化解能力;强化执行联动与信息共享,扩大阳光执行覆盖面,提升执行效率与可预期性;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商业秘密、数据权益等领域的法治供给;同时,把生态环境、劳动权益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领域纳入法治化治理框架,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

前景:以改革确定性对冲外部不确定性 从更长周期看,营商环境建设的竞争力来自制度的稳定性与执行的一致性。

湖北将改革事项纳入通报表扬并明确下一步发力方向,有助于形成“以点带面、以机制带治理”的推进路径。

随着改革经验在更多地区复制推广、与数字政务和产业政策协同叠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可感可及”将进一步增强,为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提供更稳固的制度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湖北政法系统这些"刀刃向内"的改革实践,不仅体现了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的改革智慧,更彰显了用法治力量护航市场活力的坚定决心。

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市场共识,一个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正在荆楚大地加速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