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清新区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组织开展夜间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成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涉案驾驶人冯某因心存侥幸,在饮酒后驾驶刚购置不久的新车上路,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据执法民警介绍,当晚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且有明显躲避检查迹象。执勤人员立即依法拦停该车辆进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7毫克/百毫升,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认定标准。 经调查了解,冯某购置新车时间不长,案发当晚在清新区禾云镇某农庄与友人聚餐庆祝时饮用了酒精饮品。聚餐结束后,冯某自认为驾驶技术尚可,且路程不远,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返家,不料途中即被执勤交警查获。清新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的规定,对冯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从执法实践看,类似冯某这样的侥幸心理在部分驾驶人中并非个案。一些驾驶人错误地认为短距离驾驶、夜间道路车辆稀少或驾驶技术娴熟就可以规避风险,殊不知酒精对人体神经系统的麻痹作用不会因这些因素而减弱。统计数据显示,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致死率远高于正常状态,饮酒后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反应速度和操控能力均会显著下降。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类聚会聚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也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通过设置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织密织牢交通安全防控网络。执法部门强调,无论是新车还是旧车,无论驾龄长短,酒后驾驶机动车都是严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务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参加聚会聚餐时应提前规划出行方式,可选择代驾服务、公共交通工具或由未饮酒人员驾驶等安全方式返程。同时,亲友之间也应相互提醒劝阻,共同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的最大隐患往往来自侥幸心理。"喝一点没关系"的想法可能酿成大祸;只有执法严查与公众自觉相结合,"文明驾驶"才能真正成为城市交通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