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司法办案如何既“办得准”,又“说得清”,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提升治理效能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课题。
现实中,一些涉民生、涉治安的“小案”虽案值不大,却往往牵动群众安全感与法治信心:处理稍有偏差,容易引发误解;释法说理不到位,可能导致当事人对程序与结果产生疑虑,进而影响矛盾化解与社会稳定。
为此,推动检察听证制度走深走实,成为把监督嵌入办案、把法治理念讲到群众心里的有效途径之一。
原因——此次开阳县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源于对“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的落实,也体现了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强化规范化、透明化的现实需要。
一方面,盗窃、寻衅滋事、袭警等案件虽各有不同,但都涉及公共秩序与社会安全预期,社会关注点集中在“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理是否适当”。
另一方面,基层办案点多面广,案件当事人法律理解水平不一,单靠书面文书难以完全消除疑惑。
通过引入外部听证员、公开释法说理,让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和法律适用“摊开讲、当面问、现场评”,有助于将程序正义转化为看得见的信服力。
影响——从听证过程看,承办检察官对4起案件的侦查过程、证据指向、构成要件及拟处理意见进行系统阐述,使参会人员能够在同一信息基础上展开评议;当事人到场陈述并表达悔意,也让社会公众对案件危害、矛盾成因和教育挽救空间有更直观认识。
更重要的是,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代表等多元主体参与,形成“专业把关+社会观察+程序监督”的组合效应:既促进检察机关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上更严谨,也通过公开评议把“为什么这样处理”讲透讲明,推动案件办理从“结果正确”向“过程可感、理由可懂”延伸。
对基层治理而言,这种“零距离”的释法说理有助于增强群众对法律边界的认知,形成守法预期,减少以讹传讹和情绪对立,提升矛盾化解效率。
对策——让公开听证更好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关键在于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治安类、侵财类等群众关切度高、争议点易发的案件中,依法依规推动听证“能用尽用、该用必用”,把公开透明作为办案的内在要求。
二是提升释法说理质量,围绕证据链条、社会危害性评估、当事人悔罪表现、修复性措施等核心问题,以通俗但严谨的表达回应疑问,让法律逻辑与价值导向同步呈现。
三是完善参与机制,进一步优化听证员构成与遴选程序,强化听证意见记录、反馈和落实闭环,做到“听得到、评得准、用得上”。
四是加强与司法行政、律师、基层组织的协同,推动普法宣传与社会治理联动,将听证中的典型问题转化为面向社区、校园和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内容,提升预防效果。
前景——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越来越依赖可验证、可参与、可监督的制度安排。
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抓手,既能在个案层面化解疑虑、促进和解,也能在制度层面推动“小案精办、类案共治”。
开阳县检察院表示将持续扩大公开听证覆盖面,常态化开展听证工作,以更公开、更透明、更规范的司法实践回应社会关切。
可以预期,随着程序公开与释法说理不断深化,基层司法将更注重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体现规则意识与人文关怀,推动形成“依法办案、以理服人、以公开促公正”的良性循环。
司法公开是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
开阳县检察院通过创新性地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不仅让法治的阳光照亮了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更重要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和见证中增进了对法治的认同感。
这种做法充分证明,只有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目标。
随着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必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更多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