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积弊:滩区之困,困在何处 黄河滩区,是黄河主河槽与大堤之间的特殊地带。汛期行洪、枯水种粮,这片土地具有沿岸百姓世代的生计,也积累着难以消解的历史之困。 由于黄河泥沙淤积,河床逐年抬高,滩区村庄为防洪水侵袭,不得不反复垫高村台、重建房屋。"攒钱—垫台—盖房—还账",此循环周而复始,耗尽了一代又一代滩区人的心血与积蓄。老村台上,房屋挨挤,旱厕紧邻水缸,鸡窝靠着灶台,居住条件极为简陋。不是居民不愿改善,而是台地有限,空间逼仄,将就成了无奈的选择。 这种困境,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贫乏,更是发展机遇的长期缺失。受制于地理条件与洪涝风险,滩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发展受限,劳动力大量外流,部分家庭陷入贫困难以自拔。 二、政策破局:迁建工程开启新篇 为从根本上改变滩区群众的生存处境,山东省启动实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将分散居住于低洼滩地的群众整体迁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新村台社区。新社区建于高台之上,楼房整齐排列,配套设施完善,彻底告别了旧日"雨不进屋、脚不踩泥"的奢望,让这一朴素愿望成为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 菏泽市东明县焦园乡梦圆社区,便是这一工程的缩影。社区内一排排二层小楼别致气派,室内窗明几净,节日氛围浓厚。货车司机马海波在年前结束最后一趟出车返家,推开新居的门,扑面而来的是暖意,也是安心。他感慨道,以前在滩区,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如今住进新房,生活面貌焕然一新。 安居,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但如何让搬迁群众真正扎下根来、过上好日子,才是更深层的考验。 三、产业跟进:就业是稳定的根基 居有其所,业有其依。山东省深刻认识到,迁建工程完成后,产业发展才是巩固成果、防止返贫的核心支撑。为此,山东出台专项政策措施,推动实施滩区迁建后续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让滩区群众不仅"搬得出",更要"稳得住、能致富"。 在菏泽市,当地充分利用村台社区配套建设的28个产业发展车间,积极招引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入驻。目前已有80余家企业落户,带动5000多名滩区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月均收入约3000元。 东明县洪兵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其中的典型。厂房内,工人们正在加工吨包,按件计费,多劳多得。低保户赵阿姨便是受益者之一。她的丈夫早年离世,一人赡养年迈公婆,还要供孩子读书,生活曾一度陷入困境。如今,她在家门口的车间务工,每月可增收约2000元,加上种田收入与各类补贴,一家人的生计有了稳定保障。"苦日子熬出来了。"她话语简短,却饱含分量。 赵阿姨的经历,折射出众多滩区群众的共同转变。"农忙下地干活,农闲在家门口上班",这种灵活的就业模式,既不耽误农业生产,又兼顾了照料家庭的现实需求,契合了滩区群众的生活节奏与实际诉求。 四、因地制宜:产业选择有讲究 值得关注的是,滩区产业发展并非简单的招商引资,而是在严格约束条件下的精准施策。东明县焦园乡党委书记马海清介绍,焦园乡属于纯滩区乡镇,生态保护要求较高,不能引进有污染的项目,但劳动密集型产业与当地条件高度契合。吨包厂、玩具厂、服装厂等企业的入驻,既解决了群众就业问题,又守住了生态红线,实现了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统一。 这一思路,表明了地方治理的务实智慧——不追求产业规模的表面光鲜,而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将群众增收与可持续发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
黄河滩区迁建工程,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从"忧居"到"优居",从脱贫到增收,菏泽市的探索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累了可借鉴的经验。随着后续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滩区群众的生活正在一步步走向更好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