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最近公布的一个民事案子里,婚约解除后关于彩礼怎么返还的问题闹得挺凶,法院最后是按孩子的情况定的。原告是张某(男),被告是刘某(女)。他俩是在2023年12月开始谈的,到了2024年3月,刘某查出怀孕,两家人就商量结婚的事儿,当年4月4日按农村习俗订了婚,刘某收了张某15万元彩礼。 但这之后没多久,两人因为感情问题闹僵了。刘某发现张某还和前女友联系,关系就变坏了。到了2024年5月,刘某提出分手。六月份时她被诊断为抑郁发作,婚礼自然也黄了。接着张某出去打工了,刘某却以强奸告到了公安那,同年9月公安撤了案。后来刘某在昆明生了个女儿,总共花了2.6万医疗费用,张某掏了1.25万。 孩子生下来后张某就不掏钱了,还不认孩子是自己的。做了亲子鉴定确认是亲生的后,两人都说感情彻底完蛋了。于是张某把刘某告到了法院,要她把15万彩礼全退回来。张某拿出证据说这笔钱是借亲戚朋友的高利贷凑的,而且在这段关系里他在钱和感情上都挺照顾人的。 至于刘某说他和前女友不清不楚这事,张某辩解说是正常聊天没越界。刘某在答辩里说自己生了孩子还得了抑郁症都是张某害的是过错方不该支持退钱。她还主张孩子由她养,让张某每个月给1500块抚养费。 法院审了之后觉得关键是彩礼退不退和退多少。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如果没领证女方得退钱。但具体退多少要看他们一起住过没、彩礼咋花的、生没生孩子、谁的错更多这些因素。这案子里法院重点看了几点:一是刘女生了个女儿而且生下来后快五个月都是她自己带;二是两人在一起时都有花销;三是张某现在的经济和身体状况;四是公安已经撤销了她告的强奸案子。 法院觉得虽然没领证但是刘女生育抚养孩子确实让她经济压力大了好多光退全款不公平。同时张作为父亲也得担责。最后法院酌情判刘退50%的钱也就是7.5万。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建议双方自己商量或者再打官司解决。 这个事儿反映了现在社会转型期传统婚礼习俗跟现代法律撞车的事儿。彩礼在婚约里很重要法律上该咋算一直是个难题这次判决说明司法机关不光是死板地套法律条文还得看具体情况考虑社会效果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以后《民法典》实施得深了怎么在尊重老规矩的同时保护好每个人的权益尤其是妇女和孩子的还得大家慢慢摸索。 这也给大家提个醒在恋爱关系里的钱账还是要理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