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作为粤东地区重要的水上交通动脉,其主航道承载着区域物资流通的关键职能,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沿岸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
然而,近期汕头榕江海事处在常态化巡查中发现,个别船舶仍存在违规排放污染物行为,对水域生态构成潜在威胁。
此次查处的涉事船舶在出港过程中,涉嫌通过甲板冲洗将货物残余直接排入榕江主航道。
执法人员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实时捕捉违规行为后,立即通过甚高频通讯责令涉事船舶停止作业,并引导其至指定区域接受调查。
经现场勘验与询问,涉事行为违反《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明文禁令,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
目前,海事部门已启动立案程序,将依法从严处理。
分析此类违法行为的成因,既有部分船主环保意识淡薄、为节省处理成本铤而走险的主观因素,也暴露出个别航运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管理漏洞。
此类违规排放不仅可能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破坏水生生物栖息环境,长期累积更将威胁饮用水安全与航道通航效率。
针对这一问题,汕头海事部门近年来已构建“电子巡查+现场执法”的双重监管体系,通过高清摄像头、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实现航道全天候监控,并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023年至今,该处已累计查处船舶污染类案件7起,罚款总额超20万元,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海事部门计划联合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同时通过船员环保法规培训、推广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等举措,从源头减少污染风险。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修订完善,我国对水域污染的惩处力度持续加码。
此次汕头案例的快速处置,既体现了执法能力的提升,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技防+人防”结合的监管范本。
未来需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对恶意排污行为探索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法律闭环。
保护一江清水,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保障航运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
对船舶违法排放行为依法查处,既传递出监管“零容忍”的明确导向,也提醒行业必须把环保责任落实到每一次作业细节。
持续织密“电子巡查+现场执法”监管网络,并推动企业自律与社会共治同频共振,方能让榕江这样的黄金水道在安全畅通中更显清澈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