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零关税"政策享受人群范围 首批五家免税店春节前开业

问题:为更释放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效应、满足岛内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如何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境环节税负、让政策红利更精准覆盖人群、并引导经营主体规范进入市场,成为政策落地的关键; 原因:日前,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通知明确,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以及进口环节、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在降低成本、丰富供给的同时强化监管,既回应居民在岛内购买优质商品的需求,也与自贸港人员往来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相衔接。 影响:在政策适用人群上,海南2月6日举行的专场发布会上进一步明确,符合条件的岛内居民主要覆盖三类群体、对应四类证件:一是户籍在海南的中国公民,凭海南省身份证即可在日用消费品免税店购买;二是在海南稳定就业或长期生活的中国公民,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可享同等待遇;三是在海南工作生活的境外人员,包括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居民等,凭合法居留证件可在指定场所购物。主管部门表示,上述界定既覆盖本地居民,也兼顾来琼就业创业与旅居人群,有助于扩大政策受益面,提升自贸港吸引力。 对策:为推动政策尽快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管的制度安排,海南在通知印发后及时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从经营主体准入、场所管理、商品流转、信息报送等提供制度支撑。目前,各项许可办理与门店设立工作正在加速推进,首批计划设置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海口市国贸、城西、西海岸三大商圈各1家,三亚市中央商务区1家,儋州市夏日广场商圈1家。按程序推进后,首批门店拟于2月11日前后开业,力争让居民在春节前体验政策便利。海南同时表示,将根据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逐步扩大布局范围,推动覆盖更多市县。 在经营资格上,2月5日,海南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公安厅发布公告,细化申请“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条件,主要体现三方面导向:其一,突出开放性,不以企业所有制、资本来源设门槛,国有、民营以及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均可依法参与;其二,强调服务能力与供给稳定,围绕经营年限、经营面积、经营业绩等提出要求,并明确需具备稳定采购渠道和供应保障能力,以满足居民持续性消费需求;其三,强化诚信合规与可追溯管理,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溯源、数据安全、内审、风控等制度,确保政策运行安全规范。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与海南既有免税消费体系形成互补,有望完善岛内消费供给结构,带动商贸流通、仓储物流、支付结算和数字化监管等配套环节升级。随着门店网络逐步完善、经营主体持续扩容,并在清单管理与额度管理等制度安排支撑下,政策有望在促进消费、稳定预期、提升便利度的同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实践参考。

作为自贸港封关运作前的重要压力测试,“零关税”政策既关系民生,也检验制度创新成效。政策能否平稳落地,直接影响居民获得感和市场预期;对应的制度与监管经验的积累,也将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参考。随着政策红利加快转化为发展动能,海南正以更务实的举措推进改革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