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出生未成年人监护空档引关注:上海81岁外公卖房申请监护寻托底

一个十岁女孩的惶恐提问,道出了当代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现实困境。

在上海,81岁的王老伯正面临一场"谁来照顾"的拉锯战。

两个分别出生于2015年和2017年的外孙女,均持美国国籍,却在上海长大。

2024年9月,她们的生母因病去世,留下一个残酷的现实:孩子的美国护照即将过期,而办理延期必须由监护人完成。

若无法及时处理,孩子们将面临非法居留甚至被驱逐出境的风险。

这个案例的复杂性远超表面。

孩子的生父身份始终是空白。

生母从未向家人透露孩子父亲的信息,美国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也是空白。

生母已逝,生父缺失,两个未成年人陷入了法律意义上的"孤儿"状态。

王老伯成为唯一的依靠,但他本身也是一个需要被照顾的人。

经济压力更是雪上加霜。

王老伯每月退休金仅1万元,上海租房就需6800元。

两个孩子的学费一学期8万元。

更沉重的是,生母生前经营生意欠下债务,为了偿还,王老伯卖掉了上海唯一的房产。

如今积蓄所剩无几,只能依靠亲友借款维持生计。

一个老人,用晚年的积蓄和尊严,在支撑一个破碎家庭的运转。

面对困境,王老伯曾考虑将孩子送到国外亲友照顾。

但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许凯指出,这种方案在司法上存在难度。

国外亲友只愿意寄养,不愿承担法律意义上的监护责任。

这意味着,即使孩子身体上离开了中国,法律上的监护人空缺问题依然无法解决。

更深层的法律困境随之浮现。

王老伯能否通过遗嘱为孩子指定后备监护人?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的回答是否定的。

按照现行民法典规定,只有父母才能用遗嘱方式为未成年子女指定后备监护人。

作为外公的王老伯,在法律框架内没有这样的权限。

这一规定在传统家庭结构中合理,但在当代多元家庭形态面前显得不够灵活。

在徐汇区检察院的支持下,王老伯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成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司法机构的介入,为这个困顿的家庭打开了一扇窗。

但这只是解决了当下的问题。

王老伯自己的未来呢?

他曾乐观地想,"安顿好孩子后,我就到养老院去"。

但徐汇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即使住进养老院,他也需要有一位监护人。

一旦他失去行为能力,谁来为他做医疗决策、处理财产、签署文件?

这个问题的答案,指向了一项制度创新。

2026年1月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

意定监护制度允许人们在清醒、有行为能力的时候,提前选择一个信任的人,通过公证合同,在自己失去行为能力后由其代理监护事务。

这不仅适用于老年人,也为王老伯这样的特殊情况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

徐汇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奕轩指出,意定监护是一项"预防性措施"。

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财产处理、学籍事务、医疗决策等多项事务都会陷入困境。

对于王老伯和两个孩子来说,这项制度可能成为一条生命线。

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建议,王老伯可以寻找社会组织,如未成年保护组织或专业社会监护组织,作为委托监护方,再由民政部门作为监督人,为孩子提供制度性的托底。

检察官们反复上门,陪王老伯聊天、帮他算账、为他科普意定监护的含义。

在这个过程中,王老伯逐渐认识到,他需要找到一个能接手的人,一个能托付余生和孩子的人。

他开始在亲戚中寻找可能的意定监护人。

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养老,更是为了两个孩子的长期保障。

这场跨越太平洋的监护权接力,既是老龄化社会与全球化浪潮叠加的缩影,也检验着社会治理的精细度。

当银发监护人与跨国未成年人成为命运共同体,制度创新不仅需要法律智慧,更呼唤全社会构建更具弹性的保障网络。

王某某案或许将成为我国意定监护制度发展的关键注脚,其最终解决方案将为同类涉外家庭权益保护提供重要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