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一小区共有房屋使用权引纠纷 业主质疑居委会占用未获授权

问题: 近日,普陀区光复西路2077弄黎金苑小区业主反映,小区综合楼2楼部分登记在业委会名下的房屋被海鑫居委会用作办公场所,社区活动室需提前预约且晚间8时关闭,老年居民冬季锻炼需求难以满足。

业主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涉事房屋权利人为业委会,认为居委会占用行为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涉嫌违规。

原因: 争议根源可追溯至2006年综合楼初始登记时的历史遗留问题。

居委会提供的开发商申报材料称,涉事房屋规划为社区服务用房,但房管部门最终登记权利人为业委会。

业主主张应以现行登记信息为准,而居委会则认为实际用途符合原始规划。

此外,活动室使用时间限制系因与办公区域相连,需兼顾安全管理。

影响: 矛盾持续发酵已对社区生活造成实际困扰。

老年居民反映,原用于乒乓球、阅读等活动的空间被兴趣班占用,晚间锻炼被迫转移至楼道或车库,既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社区和谐。

业主对公共资源管理透明度和参与度的诉求日益强烈。

对策: 目前,居委会表示将通过加强沟通化解误解,但坚持现有管理规定的合规性。

业主则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议定房屋使用规则,并考虑诉诸法律途径明确权属。

普陀区相关部门或需协调双方,推动建立兼顾规范性与灵活性的公共空间管理制度。

前景: 此类纠纷在上海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治理升级过程中具有典型性。

随着居民权利意识增强,如何平衡行政效率与业主自治、历史规划与现实需求,将成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专家建议,完善产权登记与用途管理的衔接机制,探索"预约+自治"相结合的公共空间管理模式。

社区活动室看似是“一把钥匙、一道门”的小事,背后却关乎共有资产如何依法管理、公共服务如何有效供给、居民诉求如何被看见并转化为规则。

把事实讲清、把程序走实、把方案做细,才能让公共空间真正回到“为社区服务、为居民所用”的初衷,也为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提供更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