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发行承销违规监管指引 强化分类处置与量罚标准促市场规范运行

为更规范证券发行承销秩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月6日同步发布了修订版的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指引。此次修订是对现有监管框架的深化完善,表明了两家交易所自律管理中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精准度的努力。 修订指引在总体框架保持稳定基础上,对多个关键领域进行了针对性调整。首先在监管原则层面,明确提出实施自律管理措施应当遵循分类处置、精准监管、科学问责原则,强调过罚相当的基本要求。该原则的确立,有助于避免"一刀切"式的处罚,使监管更加贴近市场实际。同时,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被采取措施的监管对象应当履行的自查整改要求,建立起从处罚到整改的完整闭环。 在违规量罚认定上,修订指引进行了系统性的完善。一方面,细化了违规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将违规行为引发的负面舆情、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纳入考量范围,使处罚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完善了从重处理的情形认定,将涉及资本市场行贿或受贿的违规行为列入从重处理范畴,体现了对市场廉洁性的强化保护。同时,指引也明确了从轻、减轻及免予处理的具体情形,包括中介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不良影响、勤勉尽责履行核查义务等,为规范经营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 发行承销环节的具体违规情形上,修订指引进行了深化细化。针对证券公司出具的新股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指引明确了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及中长期股价表现情况的事后监管标准,强化了对研究报告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扩大了中介机构收费违规情形的覆盖范围,进一步规范了发行承销过程中的收费行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修订内容与上海交易所基本保持一致,同样涵盖了监管处理原则、违规量罚认定、处理情形等多个维度的完善,体现了两家交易所在监管标准上的协调统一。 此次修订的深层意义在于,通过更加精细化的规则设计,引导市场参与者规范行为,同时也为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的依据。在当前资本市场改革深化的背景下,完善发行承销监管体系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意义重大。

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需要严格的监管和精细的制度设计。沪深交易所同步升级监管措施,既是针对市场问题的精准施策,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当透明规则取代灰色操作空间,"优质优价"的市场生态才能真正形成——这正是对投资者权益最根本的保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