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改了,让物业真正回归服务的本质上去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给住建部提了个建议,要把《物业管理条例》改成《物业服务条例》。住建部马上回应了,说要着手修改。这事儿网上讨论得很热闹。这背后其实反映了大家对物业服务的期待。《民法典》早已经把物业服务当作契约关系来规定了,不过在生活中,很多业主还是觉得自己是在被“管理”,而不是在享受服务。 为啥会有这种感觉呢?主要是因为好多物业企业还是用“管理”的老一套思维在做事。他们给业主设门禁、抢车位,把业主当成被管理的对象。这不仅是两个字的差别,更是治理理念和行业生态的一次大变动。这次修改条例可以说是回应了大家的关切。咱们得把这些旧观念和做法给改了,让物业真正回归到服务的本质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