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精准施策标本兼治 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黄河流域严重超采区实现清零

问题——地下水超采带来多重风险。

甘肃地处西北内陆,降水稀少、蒸发强烈,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

部分地区长期依赖地下水支撑农业灌溉和产业发展,叠加旱情频发和用水需求增长,地下水位下降、生态用水挤占、河湖湿地补给不足等问题在一些流域和绿洲边缘区域较为突出。

地下水一旦持续超采,不仅会引发生态退化、地面沉降等隐患,也会削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安全底盘。

原因——供需矛盾叠加管理短板。

甘肃地下水超采的成因既有自然禀赋制约,也有发展方式带来的刚性需求。

一方面,河西走廊等地区农业比重较高,灌溉方式不够集约时,用水强度容易抬升;另一方面,部分区域地表水调蓄和配置能力有限,地下水成为“应急水”“补缺水”。

与此同时,过去在取水计量、井群管理、超采区动态评估等环节存在精细化程度不足的问题,导致治理措施难以及时落到地块、落实到井口。

影响——从“水位账”到“发展账”的连锁效应。

地下水位持续下行将推高取水成本、增加农业生产风险,影响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稳定供给;生态层面,地下水对河湖湿地补给减少,可能加剧荒漠化扩展与生境破碎;社会层面,水资源矛盾容易在干旱年份集中暴露,影响民生用水保障与产业稳定运行。

因此,治理地下水超采不仅是水利领域的“技术题”,更是牵动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综合题”。

对策——制度约束、资金杠杆与工程措施协同发力。

针对超采治理“难在落地”的痛点,甘肃突出以规则立起来、以数据硬起来、以项目实起来的思路推进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双控”硬约束。

甘肃严格落实取水总量控制与地下水位管控指标,将地下水水位降幅等关键指标纳入相关地区重点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地方政府把治理成效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二是用财政机制形成“奖优罚劣”的导向。

通过将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对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地区扣减专项资金并统筹用于超采治理,促使资源配置向治理主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倾斜,增强地方推动节水与压采的内生动力。

三是建立监测协同与数据共享机制。

通过统一发布监测数据、按季度通报水位变化,把“看得见的水位变化”转化为“可追责的工作结果”,以透明数据倒逼措施落实到末端,减少管理盲区和执行偏差。

四是以项目为抓手压减开采量、优化配置。

近三年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治理项目37个,累计压减地下水开采量5600万立方米;2025年计划实施10个治理项目。

张掖、武威等地建设“港湾式泵池”等600余座,通过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优化供水路径,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减少对地下水的依赖。

五是聚焦重点流域实施“组合拳”。

在石羊河流域,甘肃出台专项治理方案,2025年将实施轮作休耕35.26万亩、推广高效节水农业357.16万亩、关闭机井379眼,推动从“多取水保产量”向“少用水提效益”转变。

河西地区推进“水地”共管,酒泉市整治不合理灌溉耕地近11万亩,带动地下水位止跌回升,体现出以用水方式变革促水位恢复的治理逻辑。

前景——从阶段性见效迈向常态化治理。

当前,甘肃地下水超采治理已呈现由“点上突破”向“面上巩固”的趋势:超采区数量减少、黄河流域严重超采区清零,释放出治理措施有效的信号。

下一步,治理能否持续巩固,关键在于三方面:一是继续完善取水计量与井口监管,推动压采从项目化走向制度化;二是加快农业节水增效与种植结构优化,使节水成为可持续的产业选择;三是提升地表水调蓄、输配水与非常规水利用能力,形成多水源互补格局,降低对地下水的长期依赖。

随着“四水四定”原则更深层次嵌入规划建设、产业布局和城镇发展,地下水资源保护有望从“治理超采”进一步转向“系统管水、科学用水”。

甘肃省的地下水超采治理实践表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零和博弈。

通过科学规划、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完全可以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这一案例为我国其他干旱地区破解水资源困局提供了有益借鉴,也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