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竞争新高地的背景下,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迎来关键突破。
国家数据局最新出台的《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数据科技”的定义与实施路径,为破解数据要素“供不出、流不动、用不好、保不住”等现实难题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当前,我国数据资源规模虽居全球前列,但技术自主性与应用效能仍存在明显短板。
据行业统计,超过60%的企业数据因标准不统一或质量缺陷无法有效利用,跨境数据流通合规成本更是高达传统贸易的3倍。
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针对这些结构性矛盾,通过技术创新打通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任督二脉”。
文件将技术突破聚焦于四大核心领域:在数据供给端,重点构建多模态数据治理体系,通过智能标注、合成增强等技术提升语料质量;在流通环节,研发跨域语义融合与可信协同技术,破解隐私保护与数据共享的矛盾;在应用层面,建立“数据—模型”双向赋能机制,加速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安全领域则强调动态平衡技术,实现数据开发利用与风险防控的协同。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家指出,这种全链条技术布局具有显著战略价值。
一方面,通过建立自主可控的数据技术体系,可降低对国外基础软件的依赖,目前国内数据库管理系统市场外资占比仍超40%;另一方面,以医疗、金融等典型场景为突破口,预计到2025年将带动相关产业规模突破5万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到2027年基本建成数据科技标准体系,2030年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这一规划与“十五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深度契合。
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分析认为,随着数据产权分置、收益分配等配套制度完善,我国有望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形成全球性示范应用。
数字化转型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数据能力的竞争。
以体系化思维推进数据科技创新,把“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贯通起来,既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必由之路,也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与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抓手。
面向未来,唯有在自主创新、协同治理与安全底线之间找到更高水平的平衡点,才能让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