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移动加油车”案到源头治理:红安以检察建议补齐成品油监管短板促安全生产

近期,湖北省红安县一起非法改装车辆销售柴油案件的查处,揭开了成品油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张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将厢式货车改装为移动加油车,累计购入柴油220余吨,在城区道路及建筑工地流动销售,非法获利。

经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二人作出有罪判决。

这一案件暴露出当地成品油市场监管存在明显漏洞。

据检察机关调查,近五年来辖区内非法加油点、"移动加油车"等问题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违法成本较低,利润空间大;另一方面是监管力量分散,部门间协同不足,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此类违法行为危害严重。

改装车辆缺乏专业防护措施,操作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在运输、储存、加注等环节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威胁公共安全。

同时,非法经营行为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针对这一问题,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止步于个案办理,而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该院依法向县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公安、应急管理、科经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

从长远看,规范成品油市场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专家建议,一方面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科技监管手段的应用,另一方面要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同时,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从一起危险品运输案件到全县成品油市场的规范治理,红安县检察机关的实践启示我们,现代法治建设需要检察机关、行政部门、执法部门的有机协作。

只有通过深入推进溯源治理,发现问题根源,完善监管机制,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种从个案到治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正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