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黑龙江牡丹江,火车站里头,一位女子捡了个挎包还有一块20万的手表,直接就不给了,还反问民警:“我把东西交给服务台干什么?”民警给这位大姐普及了一下法律知识,“你知道吗?包里有护照,还有一块价值20万的手表。失主已经报警了,监控也拍到你拿走了。如果这个包你不交出来,这就不是道德问题了,这叫侵占罪。”女子觉得不可思议:“我怎么可能去给警察添麻烦?” 大家在火车站上厕所的时候,那位女士因为赶飞机匆忙地离开了卫生间,结果把挎包忘在里头了。等她回神想起包没了,立马找了车站民警帮忙。民警调看了监控录像,发现失主离开卫生间后不久,就有个女子进去了,等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包。顺着监控一路追查下去,很快就锁定了那个拿包的女子。 民警一开始和气地问她:“捡到这个挎包,为什么不交服务台或者派出所呢?”女子一脸茫然地回答:“我交服务台干什么?” 在她看来,捡到的东西就是自己的,没有必要再交给别人。这种理直气壮让民警意识到这个大姐对法律一无所知。 民警告诉她:“20万可不是小数目!如果失主真去法院告你,到时候事情可就大了。” 法律上讲,捡到东西不归还和偷盗结果是一样的。如果你给别人保管的东西昧下不给了,数额大了就构成犯罪。 最后民警也解释说:“民法典里规定了归还失物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失主承担。甚至如果失主发了悬赏,你归还了也要按承诺给赏金。”不过这和拒不归还的性质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