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1月1日正式施行,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理标准也变了。以前,“还没满十六岁”仿佛成了个“豁免金牌”,让很多人觉得孩子犯错就可以不用担责。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法律虽然还是保护未成年人,但绝不能纵容违法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说,新法不再简单地看年龄,而是转向更精准的干预。对于十四到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情节严重、影响坏,或者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就有可能被行政拘留。这种变化不仅是对过去“一放了之”制度的修复,还补上了以前惩戒空白的漏洞。 同时,这次修改还把法律干预的关口往前挪了一步。中国政法大学的苑宁宁提到,对那些不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孩子,公安机关必须采取训诫、心理辅导等措施进行矫治教育。这就意味着“只要不受处罚就不管了”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中央政法委的数据显示,到了2025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了9.8%,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也同比降了2.2%,首次实现了“双下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认为,新法规不仅是从严或者从宽这么简单的事。它通过调整处罚条款来完善过罚相当的体系,给那些低龄化的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他还提到,这次修改织密了程序性权利保障网。比如对于可能被拘留的案件,必须告知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而且听证是不公开的。这就确保了在惩戒过程中他们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针对校园欺凌这种社会顽疾,新法规也有直接回应。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表示,“他还是个孩子”再也不能当借口用了。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介入的权力,学校的角色也得跟着变。学校应该从过去的“内部调解员”变成“校园法治的执行者”和“分级处置的守门人”,首要任务是通过规范程序识别行为性质并依法处理。这既是保护受害者也是对行为偏差学生进行早期干预的关键环节。 不过光有法还不够。苑宁宁建议要尽快制定统一、细致的执法与矫治指引来避免各地理解不一致导致执法尺度差异;还要建立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平台形成协作机制;同时要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来确保矫治工作能真正触及心灵、改变行为。 最后要提一下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提出要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并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门学校并落实师资和经费保障;这将进一步压实矫治教育责任提升矫治教育质效。总之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就能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精神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