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1月19日开了个全国高级法院院长的会,重点把这时期刑事司法工作该怎么抓给系统部署了一下。会上大家都盯着现在犯罪形式怎么变了,清楚表明以后要给新型犯罪来个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两手都要硬。特别是现在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搞的那些坏事儿越来越隐秘,危害也越来越大,法律应对就得体现出从严的态度。会议分析说,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变样,新招儿是层出不穷,那些披着高科技外衣的犯罪组织很专业、手法很智能、传播又快,不光把经济社会秩序搞乱了,也给国家的治理能力出了道难题。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审这种案子得死死抓住危害性这个本质特征,把行为违法不违法、该不该罚以及人心里头坏主意这些因素综合考虑进去,判刑的时候要小心翼翼定好量。为了把这类事儿给控制住,法院要求各个地方的法院把行政处罚跟刑事处罚的那个桥梁给架得更顺溜点儿。具体要干的事儿包括把线索移送、司法建议这些制度搞得更健全点,让行政执法跟刑事司法像一支队伍一样干活儿。会议还着重说了对于那种用高科技搭起来的团伙犯罪,或者是在网络平台上临时凑起来作案的情况,在依法严惩的同时,得把它们的招数和社会坏处全给曝出来当典型警示大家。 眼下咱们国家的犯罪结构变了个样:那种特别狠的暴力案是越来越少了,倒是一般的、时不时就冒出来的那种案子多了起来。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让大家把形势吃准了点去办案子。一方面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还有挑战法律底线的犯罪,或者老百姓特别反感的那些坏行为必须拿重手治;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常见的、法定刑比较轻的案子得发挥政策的教育作用。 通过区别对待、分层处理来分化瓦解那些坏人。会议还指出刑事司法工作要主动跟上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把以前那种光靠打击的老套路和综合治理的脑子结合起来。各个法院要多把手伸出去干点别的活儿。比如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司法白皮书或者搞些专题宣传之类的形式,把新型犯罪是怎么变的规律给揭示出来。 同时还得提升一下法官们在新技术新业态下识别和裁判案件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开这个会就体现出了司法机关眼光看得远、主动往国家治理体系里凑的一种战略考虑。通过把从严执法、行刑衔接还有宽严相济的政策给落实好,人民法院就是想搞出一个更高效更精准的治理格局。 接下来各级法院还得接着创新理念和实践方法。在法治这条路上让犯罪治理更有劲儿了去帮忙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