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名县为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给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留下了深刻印记。自几年前起,大名县便把强化巡察整改视为巡察工作的重要一环。大名县委巡察办通过向被巡察单位的县领导发送提醒函,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这个过程中,他们把整改工作与责任落实紧密联系起来,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三函一书”,即《提醒函》《提示函》《建议函》和整改模板解读,“把”问题解决“在”前期。截至目前,累计发送提醒函30份,县级领导调度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达15次。 大名县委巡察办采取多种措施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每轮巡察反馈时,他们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提示函》和整改模板解读。这样就能点对点传达压力,“把”压力传递到基层。统计显示,已累计印发提示函65份,推动被巡察单位做好集中整改、报送审核、整改公开和长期整改这4个阶段的任务。 为了确保新任主要负责人能够扛起责任,大名县委巡察办及时发送提醒函,“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总共发送提示函6份,确保“新官理旧账”,保持整改工作的连续性。 大名县还特别关注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向有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给”部门提供建议和指导。目前已累计制发建议书11份,“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推动实现了一个问题的整改促进一个领域的规范治理。 马金海表示,“把”巡察工作做实做细是关键所在。通过这种方式给“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