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实施方案分区分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力争2035年具备条件永久基本农田全面达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性工程。

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近年来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91万亩,为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提供了坚实支撑。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是对党的二十大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部署的具体落实,标志着山东农田建设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问题与背景 尽管山东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部分农田基础设施老化等问题。

数据显示,全省仍有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未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标准,尤其在丘陵山区和黄河三角洲区域,农田抗灾能力与机械化水平亟待提升。

原因与目标 方案制定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粮食安全底线要求,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可提升10%-20%;二是区域差异现实,需避免“一刀切”建设;三是长效管护需求,需破解“重建轻管”难题。

为此,山东提出2035年全面达标目标,并划分黄泛平原区、胶东半岛丘陵区等5类区域,差异化制定田块平整、灌溉通路、地力提升等标准。

具体对策 在实施路径上,山东突出三大创新: 一是建立“先建机制”,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要求项目储备、设计、管护等环节前置; 二是实施动态监管,省级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新增工程试用期与群众满意度评价; 三是优化空间布局,明确禁止在生态脆弱区建设,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县实施整区域推进。

影响与前景 专家分析,该方案将显著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以山前冲积平原区为例,通过灌排设施改造,预计每亩节水30%以上;而泰沂丘陵区的梯田标准化改造,可推动机械化率提高50%。

从长远看,全省高标准农田全覆盖后,年增产潜力将超50亿斤,为应对极端气候和市场需求波动提供更大回旋空间。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持续投入。

山东省以分区分类为基础、以质量管控为核心、以农民受益为目标的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

通过完善建设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全程监管,山东正在探索一条科学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路径。

随着这一方案的深入实施,山东必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