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渔制度落地关键“管得住、稳得住” 珠江流域禁渔期启动后,禁渔水域内捕捞活动按规定全面停止。禁渔能否见效,一上看渔民能否自觉停捕,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基层执法能否覆盖重点水域、关键时段和隐蔽河段。对西江水域而言,春夏交替是多类水生生物繁殖与生长的重要阶段,一旦监管出现空档,非法捕捞就可能对资源恢复造成“反弹式”破坏,影响后续渔业可持续。 原因——资源修复窗口期叠加治理需求,制度刚性持续增强 实施禁渔的直接原因,是让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在关键繁殖季获得必要的休养生息时间。近年来,各地持续加大对电、毒、炸等破坏性捕捞以及涉渔“三无”船舶的整治力度,禁渔政策的约束也随之更严格、更明确。另外,部分河段水网密布、通航频繁,传统捕捞方式与市场需求交织,仍可能诱发个别违规行为,客观上需要“制度+执法+宣传”同步推进,形成更稳定的长效机制。 影响——禁渔首日秩序稳定,为生态修复赢得先手 在肇庆高要,禁渔启动后,西江高要段相比以往明显安静。渔船集中停靠点多艘渔船已归港上岸,渔民集中整理并封存渔网渔具,对船体进行冲洗、修补与养护,有的在2月下旬就已提前准备,说明了对禁渔制度的认同与配合。一线情况显示,渔民主动停捕不仅减轻了监管压力,也为禁渔取得实效奠定了社会基础。对水域生态而言,捕捞干扰减少,有利于提高幼鱼存活率与群落恢复速度,进而改善鱼类资源结构,增强河流生态系统稳定性。 对策——“自律+严管”同向发力,织密水上执法与岸上管控 禁渔启动当天,高要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开展全域巡航,重点盯防渔船集中区域、隐蔽河段和高风险时段,对违规捕捞保持高压态势。同时,执法人员上船入户开展普法宣讲,围绕禁渔制度、合法作业边界、违法后果等进行提示,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水域生态保护。 据介绍,禁渔期间,当地将落实“渔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等管理要求,更提高禁渔水域巡查频次和联动处置效率;对涉渔“三无”船以及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同时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渔民法治意识与生态意识,推动从“被动禁”向“主动护”转变。 按规定,禁渔期内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因资源调查研究、养殖生产等确需捕捞的,应依法履行审批程序。通过明确规则边界和审批通道,可在生态保护与必要生产科研需求之间做好平衡,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 前景——从阶段性禁渔走向系统性治理,促生态与产业“双赢” 禁渔不是终点,而是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随着禁渔期推进,西江水域生态修复成效有望进一步显现,渔业资源恢复也将为开渔后的合理利用打下更稳基础。下一步,应在巩固“禁渔期秩序”的基础上,推动常态化监管与科学增殖放流、栖息地保护修复等措施协同发力;同时完善渔民转产增收支持与服务保障,提升政策稳定性与可持续性,降低因收入波动引发违规的风险。 从更长周期看,守住禁渔这四个月的“关键窗口”,将为流域生态改善、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共享生态红利积累更充足的生态基础,也为基层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禁渔期的设立,是顺应自然规律、推动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高要区禁渔首日的有序局面表明,科学管理、依法监管与渔民自觉配合形成合力,生态保护才能见到实效。四个月的禁渔期既是对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也是对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投入。通过此时期的共同努力,有望实现生态修复与渔业发展相互促进,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基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