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与侵害案件首现"双下降" 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背景下,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释放出清晰信号: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为牵引,持续压降违法犯罪增量、减少风险外溢,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性支撑。

会议通报的多项数据与案件战果表明,社会治安总体态势呈现“稳中向好、结构向优”的趋势,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步下降,具有标志性意义。

问题:治安形势向好仍需警惕结构性风险。

总体案件下降并不意味着风险消退。

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跨境化、链条化、技术化特征突出,容易对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信任造成冲击;另一方面,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隐蔽性强、波及面广,一旦集中暴露易引发连锁风险;同时,未成年人相关违法犯罪的成因复杂,既关联家庭、学校、社会环境,也与网络空间治理、心理健康服务供给等密切相关。

会议强调“打早打小”、防止一般违法演变为严重犯罪,正是对上述结构性风险的现实回应。

原因:多维治理叠加带来下降态势。

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下降,反映出综合治理、源头防控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的效果逐步显现。

会议披露的反诈战果尤其说明,针对跨境犯罪的系统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对缅北相关犯罪集团实施重拳打击,大批犯罪嫌疑人被移交回国,相关重点人员被押解回国,彰显了对电诈犯罪“露头就打、全链条打”的态度与能力。

毒品治理方面,全国吸毒人员较2020年底下降63%,体现出禁毒“打防管控治”体系不断完善,社会面吸毒人员规模下降有助于减少盗抢骗等伴生性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首次“双下降”,既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增强、校园及周边治理加强有关,也与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提升、相关机制更趋完善密切相关。

影响:数据下降增强安全感,也对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案件下降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改善营商环境与社会预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外部条件。

更重要的是,“双下降”释放出明确导向:对未成年人既要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更要注重预防、教育、矫治的系统发力,推动“惩治为底线、预防为重点、矫治为支撑”的治理格局。

同时,随着违法犯罪形态加速演化,治理的精细化程度必须同步提高:既要确保对触犯刑法的行为依法追究,也要对尚不构成犯罪但危害现实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形成闭环,避免小错积累成大案、个体风险扩散为群体风险。

对策:以严格执法为主线,完善行刑衔接与分级矫治。

会议对2026年工作作出部署,突出“严格依法办事”的刚性要求:对涉嫌犯罪、触犯刑法的,严格依法处理,确保法治权威;对涉嫌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会同行政机关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做到处置及时、尺度统一。

为解决实践中“该移送不移送、该立案不立案”等衔接痛点,会议强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标准衔接等机制,提升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早发现、早处置能力。

针对经济犯罪,会议提出依法严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强调加大惩处力度、推进追逃追赃。

“追赃挽损”既关乎法律效果,更关乎社会效果,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信心恢复。

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则需要继续强化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并举:在严打跨境犯罪链条的同时,推动网络平台治理、支付与通信环节风险管控、反诈宣传教育常态化,形成“技术防控+执法打击+社会共治”的组合拳。

在未成年人治理方面,会议明确提出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统筹推进矫治教育、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

这一部署强调分类处置、精准施策:对不同程度的偏差行为、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分别匹配相应的教育矫治强度与资源支持,既体现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尊重,也避免“一刀切”导致矫治失灵。

会议还要求各地在科学测算基础上因地制宜设置专门学校和专门矫治教育场所,并落实师资、经费等保障,意在补齐基层能力短板,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前景:从“下降”走向“巩固”,关键在持续治理与制度落实。

案件下降为治理奠定良好基础,但要把趋势转化为长期稳定态势,仍需在常态化、法治化、专业化上下功夫。

预计下一阶段,治理重点将更加突出系统集成:一是以法治为准绳,进一步细化行刑衔接规则与执法司法标准,减少执法尺度差异;二是面向新型犯罪强化技术赋能与跨区域协作,提高对跨境、跨平台、跨链条犯罪的打击效能;三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把预防关口前移,强化家庭监护指导、学校教育管理、社会服务供给与网络空间治理的协同,让“分级干预矫治”真正形成可操作、可评估、可持续的治理体系。

2025年社会治安工作的成就表明,坚持依法治国、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相结合,能够有效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双下降",充分说明预防为主、教育优先的理念正在取得成效。

展望2026年,政法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矫治和保护,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更加惠及全社会,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