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金水平亟待提高 专家建议加快城乡养老均衡发展

问题——基础养老金水平偏低,现实感受差距依然明显。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163元。对不少农村老年人来说,加上个人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待遇后,月领取水平普遍仍百元到数百元之间。相比之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于缴费水平、统筹层次和待遇计发机制不同,平均待遇明显更高。制度差异带来的待遇落差,再叠加物价、医药支出和照护成本上升,使部分农村老年人“钱不够用、病不敢看、老不敢歇”的担忧仍较为突出。 原因——制度演进、缴费结构与资金池承受能力叠加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分类保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基金规模更大、互济能力更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制度定位强调“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推开时间相对较晚,早期参保群体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整体偏低,个人账户积累有限,待遇提升更依赖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补助。再加上参保人数多、地区财力差异大,客观上加大了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财政约束与统筹难度。 影响——牵动民生底线、消费预期与乡村振兴质量。养老保障水平直接关系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和基本安全感。对农村地区而言,养老金不仅是兜底收入,也会影响家庭内部的代际分担方式:待遇偏低时,赡养压力更多回落到子女家庭,进而挤压教育、住房和日常消费支出。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农村“高龄化、空心化”更为突出,基础保障不足容易放大就医、照护和返贫风险,影响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 对策——在守住可持续前提下加大倾斜、优化机制、形成合力。多方建议,下一步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从三上着力:一是建立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提高政策透明度和预期稳定性,让待遇增长更可持续、更可预期。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基础养老金全国范围内更均衡,提升统筹层次和互济能力,缩小地区差距。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延长缴费年限,增强个人账户积累;同时对高龄、失能等重点群体强化分类保障,并做好与救助政策衔接,推动养老、医疗、长期护理等政策协同,提高对老年风险的综合应对能力。 此外,围绕“资金从哪里来、怎样用得更有效”,社会各界也在讨论将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土地出让收益涉及的资金等按规定更好用于民生保障。业内人士认为,无论采取何种资金安排,都应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平衡,兼顾当前改善与长期可持续,避免形成新的负担。 前景——从“补短板”走向“更公平可及”。随着财政实力增强、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以及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关改革深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仍有空间。政策发力的关键在于把握节奏:既要回应农村老年人在医药、照护各上的刚性支出压力,也要兼顾基金长期收支平衡和不同地区的承受能力。通过提高基础养老金、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有望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让制度公平更可感、共同富裕更有支撑。

养老保障水平的刻度,体现着社会发展的温度。推动制度更公平、更可持续,让老有所养从“覆盖”走向“更有质量”,既关乎民生福祉,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支点。把有限的增量资源更多投向最需要的群体,把制度建设做得更扎实、更细致,才能让每一份辛劳在晚年得到更稳妥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