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版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办法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东莞市新版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办法自2月2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直至2030年12月31日。这个新办法从2月26日由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经过充分听取各界意见进行修订。它把过去的事后奖补模式转变为项目孵化模式,从而加强文艺精品的生产和聚集性。目前,全市共有112个重点文艺创作基地。这些基地自2014年以来培育出了许多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为东莞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由于之前的扶持办法已经到期,这次的修订把新的扶持体系打造成了贴合当下需求的。新办法把认定和扶持划分为文学、舞台艺术、视觉艺术、影视艺术四个类别。根据这个办法,每个基地最高可获得40万元的扶持资金。这些资金将给予不同档次的项目以优先考虑,以此来实现优中选优。 这个新办法强调非营利性组织的地位和要求,包括人才队伍、固定场所和创作成果等硬性条件。同一项目如果获得多个市级政策文件的支持,就可以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资金。 项目申报需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那些具有鲜明东莞特色或专注于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现实题材创作的项目会得到更多关注。每个申报项目需要通过结项验收来证明自己达到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挪用资金或虚假申报。 这次修订标志着东莞深化文艺创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按照《办法》开展认定和扶持工作,进一步推出更多具有时代特征、中国气派、岭南风格还有东莞特色的文艺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