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梅姨案”有了新的进展。绰号“梅姨”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终于被抓获并依法逮捕。这次抓捕给社会带来了重大利好消息。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耿佳宁看来,“梅姨”在这个案子里起到了关键作用。张维平和周容平等5个人在实施拐卖儿童的过程中,“梅姨”负责寻找买家、中转儿童并抽成。她给他们提供了“拐—运—销”的完整链条。不过这次主要依据的是张维平的供述来进行判断。但现在张维平已经被执行死刑了,这个变化会不会对“梅姨”的定罪产生影响呢?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耿佳宁看来,“梅姨”在这次案件中虽然只是拐卖儿童的一环,但她涉嫌拐卖儿童犯罪,应被认定为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这个规定对于“梅姨”的行为来说适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指出,“梅姨”的行为符合中转和贩卖环节。她不仅寻找买家还商定价格,给整个拐卖活动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她不是被动参与而是积极参与其中,“梅姨”应被认定为主犯。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耿佳宁看来,张维平在死刑前提到了“梅姨”,这对他们的犯罪认定有很大帮助。如果能够找到当年的买家和接头人进行印证的话,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来认定“梅姨”在中转环节中的作用。 刘正洪、周容平、杨朝平和张维平在法院判决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张维平和周容平被判死刑,杨朝平和刘正洪被判无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三人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都要处以重刑。“梅姨”给9个儿童进行贩卖,这个数量足以达到人数众多的标准,“梅姨”就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凌山编辑、叶知秋审核、耿佳宁还有刘正洪都关注着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 (央视新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