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一直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课题。在"十四五"规划推进的背景下,环境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新型监管方式,正在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数据充分说明了这个点。 从税收杠杆看,环保税制度设计的激励效应日益凸显。"十四五"时期,环境保护税征缴总额近1200亿元,其中企业因采取低标排放、集中处理城乡污水、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等环保措施累计获得税收减免预计超800亿元。这意味着,在总体税收征缴中,超过三分之二的资金通过减免形式回流到了积极履行环保责任的企业。这种"奖优罚劣"的税收设计,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环保积极性。 钢铁行业的表现最为典型。作为传统高污染行业,钢铁企业在过去五年中污染物排放量累计下降24.9%,同时获得环境保护税减免预计超90亿元。这组数据反映出,通过税收杠杆的精准调节,不仅实现了污染物排放的显著下降,而且使得"保护者受益"的政策理念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在获得经济激励的同时,也在主动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生产工艺,形成了环保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从补偿机制看,区域协作的生态保护体系正在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深化生态综合补偿和流域横向补偿制度改革,推动形成区域合作共治的新格局。截至目前,全国104个县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24个省份建立了33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这些制度创新打破了行政壁垒,使生态保护的成本与收益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合理分配,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 孙守亮指出,环境经济政策在"十五五"期间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包括继续完善财税调节政策,深入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这表明,我国将继续通过税收调节、金融支持、信息披露、信用评价等诸多柔性调节政策,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优化环境行为,更好地统筹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从环保税征缴与减免数据可以看出,绿色治理正从"要我减排"转向"我要减排"。让减排者得实惠、让破坏者付代价,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原则。随着财税调节与生态补偿机制健全,更多企业将在转型升级中找到降本增效与绿色发展相统一的路径,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