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谁招的工、谁发的钱”能否决定劳动关系归属? 在部分中小企业和项目型用工场景中,“口头招工、临时上岗、个人转账发薪”并不少见。一旦出现辞退、工伤或欠薪争议,用人单位或管理者有时会以“个人用工”“个人项目”为由,主张与企业无关,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变得复杂。本案中,劳动者李某与某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联系从事吊车驾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工资口头约定,工作由陈某安排,报酬通过微信或个人银行账户支付。2024年7月,李某因不愿加班被辞退后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该案再次提示,用工管理不能停留在“谁打款、谁招人”的表面操作上;企业经营者应认识到,规范用工既是降低法律风险的需要,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础。在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边界更清晰的趋势下,将合规要求落实到招聘、管理、支付与留痕的全流程,才能减少争议、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