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负面清单 重点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顽疾

问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入向纵深突破的关键阶段。

随着国内大循环主体地位不断巩固,统一的要素市场、统一的规则标准、统一的监管执法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准入、招商引资政策设计与执行等环节仍存在隐性门槛、差别化安排和规则不透明等现象;部分行业领域出现低价无序竞争、以不正当方式抢占市场份额的问题。

这些堵点卡点,客观上削弱了市场机制作用,影响企业预期稳定和公平竞争环境。

原因——既有利益驱动,也有制度供给和执行约束不足。

一方面,地方在稳增长、稳就业、促投资压力下,容易将局部利益置于整体利益之前,采取“各自为政”的政策工具,通过设置门槛或“定向扶持”形成市场分割。

另一方面,一些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导致“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的刚性标准;同时,统计、财税、考核等制度安排与统一大市场目标之间还需进一步衔接,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够完善,造成“有动力做加法、缺压力做减法”的现象。

影响——市场分割抬高成本,制约创新与消费潜力释放。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本质是以规则统一、设施联通、要素畅通推动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

若地方保护与市场壁垒长期存在,将导致企业跨区域经营成本上升、产品和服务难以“同线同标同质”流通,产业链协同效率下降,创新资源难以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最终影响强大国内市场建设,并对高质量发展形成掣肘。

特别是低价无序竞争不仅压缩企业合理利润空间,也可能诱发偷工减料、恶性价格战等风险,影响行业长期健康。

对策——以法治化、清单化、机制化为抓手,推动制度规则统一落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将从制度建设上向纵深推进,形成“一个条例、两张清单和三项制度”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以法治方式夯实统一大市场制度基础;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以及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通过清单明确政策边界,清晰界定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发展“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增强可执行性与可监督性;同时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把握好局部与全局关系,推动形成同向发力的制度环境。

针对社会关切的顽瘴痼疾,相关负责人强调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地方政府采购招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健全问题发现、线索核实、督促整改、约谈通报的工作机制,以更大力度破除堵点卡点,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与此同时,将按照“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推动电力、交通运输、技术、数据等重点领域统一市场率先取得突破,配套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增强企业和群众对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获得感。

前景——制度组合拳有望稳定预期、释放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将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纳入今年经济重点工作。

随着条例与清单的出台,地方政策边界将更加清晰,市场准入、要素流动、采购招标等领域的规则透明度和一致性有望提升;配套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完善后,将进一步强化“鼓励守规则、约束搞分割”的导向,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大环境。

可以预期,统一大市场建设从“立规则”走向“强执行”,将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制度条件,促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为扩大内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坚实支撑。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相结合。

发改委提出的"一个条例、两张清单、三项制度"框架,体现了从法律保障、权力规范、激励约束等多维度的制度设计思路。

通过这些制度创新,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加透明、规范、公平的营商环境。

这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步骤,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这些制度框架的落地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将取得新的突破,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