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春城的记者们在时评里提到了一个让人警惕的现象:一些企业把内部PK制度,给弄成了变相欺压员工的手段。2月26日那天,《工人日报》的记者调查发现,在外贸、美容、美发这些行业里,不少公司都喜欢搞这个。虽然这个制度的初衷可能是想通过竞争激励员工,把他们逼得更努力去工作,但实际情况常常不是这样。很多企业把PK搞得太狠了,给员工设定一些不合理的业绩目标,还设立了非常严苛的惩罚措施。有些企业甚至还强制员工交高额的PK金,一旦PK失败就不退钱。这其实是违法的,涉嫌变相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跟这种情况类似的还有末位淘汰和降职降薪,这些做法都被认定为是违法行为。比如有的公司拿员工交的PK金去发奖金,这就等于直接扣除了工资;强制员工加班或者单休也是侵犯休息权的表现;至于体罚这种羞辱性的惩罚手段更是侵犯了人格尊严和健康权。而如果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或者随意调岗、开除员工,其实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所以说不管是末位淘汰还是内部PK制度,都有可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背后的原因很复杂。主要还是因为在劳资博弈中,劳动者的地位相对较弱。另外也有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怎么依法用工。所以大家才会频繁遇到这些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强化依法治企工作,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他们依法用工。同时也要提高劳动者与企业的博弈能力,给他们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只有当劳动者有能力、有底气去跟企业“PK”,那些单方面欺压他们的内部PK制度才会失去滋生空间。 当然了,企业推行“狼性文化”也是可以理解的一种管理方式,但是绝对不能逾越依法用工的底线。企业管理需要靠法治而不是“人治”,不能把劳动者当成工具来看待。只有实现劳资和谐,才能真正达到共赢的局面。春城时评特别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呼吁大家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还要感谢一下几位参与撰写这篇文章的人:作者是戴先任责任编辑是何丹责任校对是刘自学主编是严云还有终审编委曹婕。希望这次报道能给大家一些警示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