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住建系统专项巡视通报典型案例:同一项目三年7次处罚、一天连罚4次引关注

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三年内被罚七次——一天内被罚四次。这组数字背后,是对营商环境的直接伤害,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战。 根据辽宁日报报道,省委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专项巡视,同步联动全省115个巡察组对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进行专项巡察。巡察中发现,葫芦岛市住建局自2021年12月至2024年5月,对同一招商引资项目以"未批先建"为由,在三年间共处罚七次,其中2024年5月的一天内就以"处罚金额不足予以补罚"为名义罚款四次。这种做法已经超越了正常的执法范畴,演变成了对企业的变相掠夺。 问题的严重性不仅在于处罚频次之多,更在于其背后反映的权力运行机制失序。同样是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合同额相同的两个项目,在不同地方却被罚以100万元和2万元的悬殊金额,这说明自由裁量权的尺度存在严重偏差。同一执法人员在两个月内对同一项目进行九次检查,每次意见基本相同,这已经不是必要的监督,而是明显的重复执法和变相骚扰。此外,巡察还发现有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八年间敛财千万,将公共服务窗口沦为个人谋私的"收费站"。这些现象串联起来,勾勒出一幅权力失范、规则混乱的图景。 这样的执法环境对市场主体传递出的信号是危险的。当规则因人而异、权力随意伸缩、办事需要看脸色找关系时,企业和投资者面对的就不再是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秩序,而是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即便一个地方资源丰富、政策优惠,理性的资本也会选择用脚投票,转向法治环境更加规范的地区。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区域的发展前景。 营商环境的核心是法治。法治意味着权力被关进制度的笼子,意味着对所有市场主体的公平对待。破坏法治,就等于抽掉了营商环境的基石。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停留在口号和文件层面,必须向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和作风顽疾开刀。 为什么会出现一天罚四次的极端情况?背后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考核指标或经费与罚款挂钩的机制?为什么执法权力会被如此随意使用?是否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为什么关系文化仍有市场?是否办事流程不够透明,给"暗箱操作"留了空间?这些问题的解答,需要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大力弘扬"办事不找关系"的新风来系统性地解决。 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政府部门敢于拆掉自己手中的"乱收费关卡",砍掉不必要的审批事项,真正从"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这不是简单的态度问题,而是需要在制度层面进行根本性的调整。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哪些权力可以行使、如何行使;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推进政务公开,让办事流程透明化、规范化。 营商环境最终拼的不是一时一地的优惠政策,而是一个区域的整体生态和长期信用。栽好梧桐树,方能引来金凤凰。这梧桐树就是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今天对一个企业任性罚款,明天就可能吓跑一群潜在投资者;今天解决了一个"小鬼难缠"的问题,明天就可能赢得一片赞誉、吸引一批项目。市场有记忆,口碑能传递。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投资者的烦恼当成自己的烦恼,真心实意地解决问题,才能让老工业基地重新成为创业的热土、投资的高地。

执法者开出的每一份文书,都是营商环境的“试纸”。辽宁该案例提醒我们,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在减少审批事项的表层改革,更要直面权力运行的深层重塑。当法治成为不可触碰的硬约束,当服务替代管控成为行政本能,“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旧标签才可能真正被改写。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修正,不仅关系东北振兴的整体进程,也是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必须作出的现实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