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里明确提到,如果政府给的钱跟你卖货的数量或者价格直接挂钩,这笔补贴就得加到增值税的计税基础里去。很多老板习惯把这种补贴当成营业外收入,结果一不留神就忘了缴增值税,这就成了税务局盯着的重点。 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一笔业务同时撞上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条线,差异就很难避免。平时做账的时候得多拿上面的这些情况对照着看看,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才能顺顺当当一次过关。 2019年和2022年这两个年份的数据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虽然结束了,但真正的大考才刚开始。税务局会把企业报上去的收入数据跟增值税申报表的数据拉通来比对。一旦(增值税销售额减去企业所得税收入)这个差值占到增值税销售额的10%以上,系统马上就会弹出风险提示,说你可能存在少记或者漏记收入的情况。 我们来看看最容易被忽略的那些具体情况。 比如集团内部跨县市调拨货物,货走了增值税要按视同销售来算销项税,可会计账上这批货既没记收入也没缴所得税,两边马上就拉开了差距。 再比如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发给员工当福利,东西虽然留在厂区所有权没变,会计只结转成本不算收入;但增值税还是要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这就导致增值税报表上多了一笔销售额,所得税报表上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还有受托代销这种模式手续费是亮点,代销额反而成了盲区。受托方收了手续费单独记其他业务收入还得缴两税;但代销额不算本企业的收入却要在收到清单时视同销售缴增值税。结果就出现了“同一笔钱,增值税报表有数,所得税报表无影”的奇怪现象。 对于价外费用这块儿,增值税是来者不拒,不管是手续费违约金还是包装费利息统统算进去;企业所得税就比较挑剔了,只认那些跟收入直接挂钩的经济利益流入。这就导致同样的合同里增值税销售额可能被虚胖了不少。 卖固定资产或者金融商品时也是如此。增值税只看卖出价减买入价的差额;企业所得税却要把整笔处置收入扣掉账面价值之后再算收益。结果可能是增值税眼里是小额差额,所得税眼里却是大额收益。 至于收入确认的时点更是五花八门:委托代销要求收到清单才确认增值税;所得税只要收到清单或货款就行。托收承付规定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才确认增值税;所得税只需要办妥托收手续就够了。 预收租金这块增值税见钱就认;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要分摊到各期。超12个月的大型货物生产周期长增值税收款或有约定就确认;所得税必须按完工百分比慢慢算。 这些差异就像条暗河悄悄地吞噬着企业的现金流。只要经济业务同时触碰了增值税与所得税两条红线差异就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