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江都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成功调处一起跨国务工讨薪案件,农民工鞠某讨回被拖欠工资15000余元。这起案件的快速妥善解决,反映了当前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源于劳动合同的不规范变更。鞠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第一份在国内签订,明确了工时单价标准。但在鞠某赴国外用工地后,公司要求其重新签订第二份合同,新合同中的工时单价明显低于第一份。由于身处异国他乡、路途遥远、已付出较大成本,鞠某在被迫的情况下签署了第二份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涉及的规定,属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鞠某在用工地大使馆的协助下辗转回国,于2026年1月14日向江都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求公司支付其务工期间的全部劳动报酬。中心接案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协同工会调解员迅速行动。调解员第一时间与鞠某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并对其提交的相关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为后续调解奠定了事实基础。 在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中,调解员发现公司虽然认可签订了两份合同,但辩称重新签订的原因是鞠某工作效率低、能力不足。对此,调解员当即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向双方阐明了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原则: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用人单位在了解到自身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改正并支付拖欠工资。 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连续组织下,劳资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在不足十天的时间内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当日支付了全部欠薪,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整个过程说明了多元化解机制的高效性和人性化特点,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予了用人单位改正错误的机会。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具有典型意义。当前,随着对外经济合作的深化,跨国务工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相应的劳动纠纷也随之增多。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国际因素,处理难度较大。江都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强化法律指导、起到工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有效破解了跨国务工讨薪难的问题,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这起案件反映了我国劳动权益保障向跨境领域延伸的现实需求。在全球用工常态化的背景下,如何让海外劳动者同样获得法治保障,是对社会治理能力的考验。扬州的实践表明,通过机制创新和多部门协作,完全能在国际劳务市场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