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荣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近代工业文明与多元文化积淀获国家认可

长春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意味着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国务院的批复既确认了长春的历史地位,也明确了其文化价值定位。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1座城市获此称号。东北三省此前入列的城市为哈尔滨、吉林、集安、沈阳,长春此次加入,使区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版图更加完整。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意义,不止在于一纸认定,更在于能否把历史遗存保护好、把文化资源用起来、把城市记忆传下去;让文物更可亲近、让遗产更可阅读、让传统更自然地融入日常,才能在发展中守住根脉、在更新中留住记忆,也让这张“国字号”名片经得起时间检验,真正转化为面向未来的城市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