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规则

刑满释放后,之前没缴费的工龄真的会被清零吗?答案是否定的。网上流传的说法让人感到不安,但事实并非如此。人社部提供了三类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规则,情况各不相同。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事儿。 咱们的养老金主要看两个账本:一个是实际缴费年限,即你真金白银交社保的年份;另一个是视同缴费年限,就是国家承认你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推行前的连续工作年头。 对于普通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规则相对明确。服刑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只扣除服刑期间的部分,出狱后接着交社保,前后能合并计算。这说明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网上说的工龄清零并不适用。 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被开除公职的情况,规则有所不同。按照1959年内务部发的文件精神,在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可能不再计算,只能保留2014年10月之后实际缴纳的部分。这个规定只适用于特定身份群体。 对于退役军人来说,军龄是明确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国家法律赋予了这个权益,一般不会因为后来的服刑记录被剥夺。所以退役军人的服役年限还是会被算进总缴费年限里。 如果你在退休后才进去服刑,那么服刑期间养老金会暂停发放;如果是被判了管制、缓刑或监外执行,还可以继续领养老金,但不参与上调。 如果你觉得权益受损,可以先找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认定结果和依据;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如果还解决不了问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总之国家对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的。遇到问题时最靠谱的做法是以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答复和国家正式文件为准。了解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类人、掌握对应的规则就能守住自己该有的养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