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中院判决:任何人都不能通过假离婚、无偿转让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

2023年1月,债权人张某因借贷纠纷把帅某某告到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确认帅某某欠张某230万余元本金及相应利息。11月的时候,帅某某和妻子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他们签了一份离婚协议,说所有存款、房产、车辆都给王某。为了掩盖这个行为,协议里还写着帅某某要还给王某一笔钱,要是逾期不还,就按每天3%的利率支付违约金。 实际上这笔借款根本不存在,就是为了转移财产。到了2025年6月,张某知道了这事。他觉得帅某某这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同年7月,张某依据《民法典》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车辆无偿转让的条款。 法院查明,这个离婚协议签署的时间是在债务确定之后。帅某某在身负债务还没还清的情况下,把所有财产都给了王某。这样一来,他名下就没财产了,根本没钱还张某。法院还注意到,协议里的条款很不合理。帅某某把全部财产无偿给王某,还让他自己背上巨额债务。 这个约定明显不公平,也不符合常理。正常的离婚协议应该公平分割财产,不会有这样不合理的条款。这说明帅某某和王某不是真心离婚,而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一审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撤销了离婚协议中相关条款。帅某某不服上诉,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2月8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判决表明:任何人都不能通过假离婚、无偿转让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债权人撤销权就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设的。 这起案件告诉大家:要遵守诚信原则。司法机关会继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让那些试图逃避债务的人无处藏身。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