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开门杀”谁担责?

随着城市交通方式越来越多,网约车成了咱们日常出门的一大帮手,可带来便利的同时,交通事故也跟着增多。“开门杀”这种事儿最让人头疼,因为涉及好几方责任,判断起来特别难。说白了,就是司机或者乘客没看后面有没有车或人,直接把门打开,后面的车避让不及撞上来。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子,算是把这种纠纷的责任划分说得明明白白。在那个案子里,网约车司机王某把车停在了路边,乘客李某根本没扭头看一眼就开门下车了,结果撞了后面骑电动车的张某。张某受了伤也赔了车子钱,还被鉴定出十级伤残。于是张某就把司机、乘客、平台和保险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司机王某作为开车的人,在停车和让人下车这事儿上得担起大责任,他本来该提醒乘客看看后面有啥情况的。但王某没好好履行这个义务,所以主要责任在他。而且王某的车本来不是用来拉客的营运车,他自己也没那个开车证。平台在审核司机资质的时候肯定有疏漏,况且事故是在给客人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所以平台得跟司机一块儿担着连带责任。最后法院判司机和平台一起赔70%的钱。 至于乘客李某是直接动手开门的人,他没看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所以次要责任他得认,按30%的比例赔。因为司机王某当时没跟保险公司说车的用途变了,所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只赔了20万,剩下的超出部分法院不支持。这就意味着司机和平台要连带赔偿14万,乘客自己掏6万。 这个判决其实告诉咱们,大家出门坐车都得有规矩。司机得是提供服务的人,主动挡着风险;平台是组织大家出行的组织者,得把把关;乘客是坐车的参与者,也得守规矩。不过这事儿也反映出现在网约车管理上有些地方做得还不够好。有的司机安全意识不强,提醒乘客的时候也就是随便说说;平台审核、培训、监控这些方面还能再加强点儿;大家平时也不注意下车的规矩。 为了不让类似的事儿再发生,咱们得从多方面来想办法。交警部门得盯着平台让他们落实安全责任;法院可以通过典型的案例把法律讲清楚;平台要把服务流程改改好给司机培训好提示乘客;咱们自己也得长个心眼儿养成先看看后面再开门的习惯。 往后看随着智慧交通的技术发展和法律越来越完善,网约车的规矩会越来越严。用那种车门感应器或者看后面的摄像头这些技术手段可能就能从源头掐断“开门杀”的风险。全社会一起动手治理交通才能让大家都有个安全的环境。交通安全是大事儿啊,哪能马虎大意呢?这个案子不仅给法官提供了标准也给网约车行业敲响了警钟。现在出行方式那么多了,就只有司机、平台、乘客各负其责加上监管、技术、教育一起使劲儿才能守住安全的底线让每一次出门都平平安安的。